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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遗忘一段童年的痕迹
    听说,上帝若关上了人生一扇门,就会替你再打开一扇窗。

    于是,世人皆称赞其仁厚,我深不以为然。毕竟,谁也不知道窗户外面等着的究竟是一条光明大道,还是一个为看走光不惜一切的老色狼。又或者,那屋子正好有七楼高,走窗甚至可以摔死九命的猫。

    ——by郝仁日记

    回国后,我闭关了整整一个月,天天KFC+必胜客,愣是将两家宅急便的员工都认了个遍,才把手头杂乱的稿件图片全部整理妥当。我修改了构思完的样稿和大纲,顺手P了旅行中拍的照片,还设计了几款浪漫唯美兼而有之的插画构图。

    我的责任编辑婉婉对此很是满意,并为我制定出了一个就我而言比较合理的工作计划。她和我合作多年,从我出道开始就伴我左右,看着我从小粉红堕落成了大透明,又慢慢地从单一发展的插画手转型成又写又画又拍照的多功能型,终于得到了如今这半红不紫、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名声。

    她对我的苦心栽培,恐怕不会输于我那永远忙碌的娘。为此,我很是感激。所以除了拖稿这项神圣本能外,我对她多半言听计从。

    编辑和作画手的关系本有些微妙,我和婉婉也不能例外。不过放平了心态,就没有什么不能的事。我们认识多年,虽然平时大家都忙,交往也多通过网络,但因为所在同城,我们偶尔也会一起打打麻将喝喝咖啡看看电影吃吃饭,做过所有的死党聚在一起会做的事。

    当然,我也会在旅游时记得帮她带些特殊的礼品,作为手信。

    不过这一次,我显然只能心虚了:“婉婉啊,我和你说哈,我回国那天在家门口遇上易笙了。”

    “哦?”婉婉显然没什么兴趣,随意地扔了几个字打发我,“在半夜三点?他可够忙的。”

    “恩,当时还有个不太友好,但是很美很大胸的美女在他身边。”我怯怯地继续,苦思斟酌,真真比写文还要专注。

    “然后?”她迅速传来一个眼睛发亮的表情,我擦擦汗有些无语,没想到桃花满天下的易笙童鞋,魅力居然还不如一路人,何其悲哀啊,何其悲哀:“我老毛病犯了,忍不住刺了他们几下……”

    “做得好!”

    “嘿嘿,我也这么觉得!”我牙一咬,坦白从宽了,“不过,我用了点小道具……”

    “恩?什么道具?”

    “就是那个……我投资你的收藏品……”

    “……”

    “……”

    我等了半天都没见QQ有回复,心里正发毛,手机就砰然大作,正是婉婉石破天惊的大嗓门——“郝!郝!”

    一顿痛骂。

    其实,婉婉的脾气并不很坏,只是特不待见易笙二一。在当今这男色天下的时代,真真是个奇迹。

    打从我有记忆以来,易笙上大学后,就逐渐显露出他是外星人的事实,还恰好来自于不惹桃花会死星。完全没被那厮迷惑的女性精英,除了妇保医院里的女性婴孩,大约就只有班嘉和婉婉了。

    我因此膜拜了定力十足的班嘉同学四年之久,直到有一天,她含情脉脉地握住我的手,歉意又爱怜地对我说道:“郝郝,你是个好女孩,只可惜我们相遇太晚。你的厚爱我铭记于心,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约定来生吧!”

    那耳熟能详狗血至极的台词打击得我头晕目眩,信仰更是被摧毁得连渣都不剩,愣是失魂落魄了好几天。

    当别人问起时,班嘉还很是惋惜地感叹代言:“别担心,郝郝她只是遇人不淑,失恋失心罢了。”

    大家都对我十二分的同情,有事没事往我抽屉里塞零食,指着我能化悲愤为食欲。我一边愤怒地啃着香蕉吃着苹果,一边在心中悲愤地仰天狼嚎:天啊,还我清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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