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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国首领
    老聃先生谈让,做起业务却不让,以上各个项目,他都和下人争着去干。他当上图书馆长之后,曾打趣地说:“我当上了书国首领,手下有成千上万的书兵,然而管书兵的大将只有两个。他说的这两个大将,就是他的两个助手——图书管理员。这两个青年管理员,一个名叫大纪,一个名叫小纯。两个年轻人本来血气方刚,可在守藏室做很多工作,可以把活作完,不让老聃先生再去动手,可是因为老聃把大部分活儿揽走,使得他们感到没有活干,有时只是扫扫地,看看门。有时他们要老聃先生给他们分派活干,老聃先生却笑着对他们说:“你们年轻,身子骨嫩,不要过于劳累。”他总是常劝他们多休息。

    老聃先生做业务认真而又细致。书简缺片补齐之后,他用狼毫小笔将蝇头小字细心地写在竹片之上。一次,因几个小字写得有点歪斜,不工整,不美观,不能使他满意,他就把它们擦去重写。重写之后,还不满意,又擦去重写。擦了写,写了擦,一连擦了四遍,才动刀子去刻。在刻写中,又因有两个字刻跐了刀子,形成了似错非错,他就把这片竹简换掉,重写重刻,一次返工,再一次返工,直至写得刻得整齐,好看,完全无错,才心满意足地停止。

    有一回,秦国派人送来一批书籍,来人临走之时,要求取一卷周朝《王制》拿回秦室保存,头一天晚上,老聃把自己亲手誊写的一卷《王制》交给大纪,安排说,“明天一大早我要外出做事;天明那位秦国来人来拿《王制》的时候,你交给他好了。”说罢,把帛卷交给大纪,回家去了。夜里,他从梦里醒来,忽然想起,那《王制》上,他抄错了一个“男”字,把“男”写成了“田”。《王制》上说:周朝的官爵,除了天子以外,共分五级,那就是公、侯、伯、子、男(子男也可合为一个等级)。天子封给这些官员的田地,按规定,公侯的田是方百里,伯的田是方七十里,子男的田是方五十里,“子男五十里”。老聃把“子男五十里”抄写成了“子田五十里”。“男”写抄成“田”字,在这里所起的作用并无什么不同,因为子爵和男爵受封的田地都是五十里,既然“子田五十里”,当然男田也应是五十里,既然子田和男田都是五十里,当然这也就等于“子男五十里”。况且,秦把《王制》拿回去,只是作为文献保存,并不是按《王制》对他们的官员进行分封。可是老聃先生并不是这样去想,他认为:“笔下有误,出自我手,在我来说,不是小事。再说,他们把文献拿回秦国,因为抄错了字,虽然作用相当,然而毕竟概念含糊,不可避免的造成混乱。还有,如果他们把文献作为藏书保存,传流后世,后人看到秦存文献,周存文献并不一样,造成误解,争论不休,他们不仅白费神思,白费精力,而且白白误了光阴,细究起来,我因对这一字之差不负责任,就会成为千古罪人。”想到这,他半夜三更,披衣起床,冒黑步行去找大纪,半夜子时过后,他才叫开大纪家的大门,拿出帛卷,将“子田”改成了“子男”。

    老聃先生做业务,不但认真仔细,高度负责,而且不怕苦累。有一回,小纯一蹦子跑到老聃面前,喘呼呼地告诉他一个喜讯:小纯的一家亲戚告诉他,城西北二十里外的一个山村,有个叫春长的中年汉子,在刨地时,掘出来一个小瓮,瓮里有一卷书,是舜写的《箫韶》,而且是舜的手笔真迹。《箫韶》是舜写的一篇谈音乐的著作,人们只知道舜作韶乐,但是从来也没谁见过他的真笔手题。对于守藏室之人来说,真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可是,那个叫春长的汉子认为这是价值连城的珍宝,多少钱都不愿意卖。

    “他不卖,咱们请万岁下旨,硬是命他把书缴来。”小纯说。

    “对庶民不可如此。”老聃说:“他不卖是假,主要是想要高价。他不卖,咱可以拿重金收买。不过,这《箫韶》到底是不是舜的真笔手迹,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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