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俭约第十八

    ①放逸:游赏玩乐的意思。

    ②峻罚严刑:严酷的刑罚。

    ③竞为无限:都争着这样来做而无限度。

    【译文】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说:“用华丽的装饰宫殿,游览、观赏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帝王想要做这些的原因是要享乐,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样会造成他们)劳弊。孔子说:‘有一句话,可以终身施行的话,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劳弊的事情,实在不可以强加在百姓身上。我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决定,如果能自我约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够顺应他们的情况。”魏徵说:“陛下本来已经爱民,每每约束自己来顺应百姓。臣听说:‘为别人着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夺利为思想的人不能长存。’隋炀帝思想贪得无厌,只喜欢奢侈,主管官员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严刑待之。上级喜欢的,下级就千方百计奉承,长此恶性循环,直到灭亡的一天,不是书中记载,陛下也亲眼目睹过。因为他(炀帝)暴虐,所以顺应天命让陛下取代。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训,现在就不仅仅是这样了。如果不知足,就比这还要严重得多。”太宗说:“爱卿所说的很好!不是你,朕怎么能听到这番忠言?”

    【原文】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近读《刘聪①传》,聪将为刘后起凤仪殿,廷尉②陈元达③切谏,聪大怒,命斩之。刘后手疏启请,辞情甚切,聪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读书,欲广闻见以自益耳,朕见此事,可以为深诫。比者欲造一殿,仍构重阁,今于蓝田④采木,并已备具,远想聪事,斯作遂止。”

    【注释】

    ①刘聪(?—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国君。310至318年在位。匈奴族,一名载,字玄明,刘渊之子。河瑞二年(310)刘渊死后,杀兄夺位。在位时穷兵黩武,广建宫殿,浪费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②廷尉:狱官。

    ③陈元达:字长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陈。刘聪时官至御史大夫。

    ④蓝田:县名。在陕西省渭河平原南缘,秦岭北麓,渭河支流灞河上游。

    【译文】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我近来读《刘聪传》,书中说刘聪准备给他的刘皇后建造华丽的宫殿,廷尉陈元达对此痛切地陈词,竭力劝谏刘聪不要这样做,刘聪听后大怒,命令把陈元达斩首。后来,刘皇后亲手写了奏疏替陈元达求情,在文辞和道理上都很恳切,刘聪的怒气这才平息下来,而且内心感到很惭愧。人们读书,都是要增长见识,使自己获得好处,我看这件事,可以作为借鉴。近来我想营建一座宫殿,并加造层楼,现在从蓝田采办的木料,都已齐备。但遥想起刘聪这件事,我就把这项营建工程停止了。”

    【原文】

    贞观十一年,诏曰:“朕闻死者终也,欲物之反真①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见也。上古垂风,未闻于封树;后世贻则②,乃备于棺椁。讥僭侈者,非爱其厚费;美俭薄者,实贵其无危。是以唐尧,圣帝也,谷林有通树③之说;秦穆,明君也,橐泉无丘陇之处。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坟④;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隐。斯皆怀无穷之虑,成独决⑤之明,乃便体⑥于九泉,非徇名⑦于百代也。洎乎阖闾违礼⑧,珠玉为凫雁⑨;始皇无度,水银为江海⑩;季孙擅鲁,敛以玙璠;桓魃专宋,葬以石椁,莫不因多藏以速祸,由有利而招辱。玄庐既发,致焚如于夜台;黄肠再开,同暴骸于中野。详思曩事,岂不悲哉?由此观之,奢侈者可以为戒,节俭者可以为师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战惕。虽送往之典详诸仪制,失礼之禁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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