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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四十
石,祠之泮宫。

    十五年,迁江西行省参知政事,未至,民争千里迎诉。时逮捕民间受宋二王文帖者甚急,坐系巨室三百馀,居贞至,悉出之,投其文帖于水火。士卒有挟兵入民家,诬为藏匿以取财者,取人子女为奴妾者,皆痛绳以法。大水坏民庐,居贞发廪赈之。南安李梓发作乱,居贞虑将帅出兵扰民,请亲往,卒才千人,营于城北,遣人谕之。贼众闻居贞至,皆散匿,不复为用。梓发闭妻子一室,自焚死。比还,不戮一人。杜万一乱都昌,居贞调兵擒之,有列巨室姓名百数来上,云与贼连,居贞曰:“元恶诛矣,蔓延何为?”命火其牒。十七年,朝廷再征日本,造战舰于江南,居贞极言民困,如此必致乱,将入朝奏罢其事,未行,以疾卒于位,年六十三。赠推忠辅义功臣、银青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追封定国公。仲子钧。

    钧字元播,幼读书,渊默有容。由榷茶提举拜监察御史,佥淮东廉访司事、行台都事,入为刑部郎中,改右司郎中、参议中书省事。仁宗即位,拜参知政事,议罢尚书省所立法。迁佥书枢密院,复参知政事,赐锦衣、宝带,宠赉有加。为政持大礼,风裁峻整,不孑孑钓名誉。皇庆元年,从幸上都,遇疾,卒于家。前后诏赙钞三万贯,供葬事。子汝立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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