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列传第五十
王相,兼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课程屯田事,余职如故,即令乘传偕敕使数人往按琮等。至则琮假嗣王旨,入炳罪,收炳妻孥囚之。时嗣王之六盘,徙炳等于平凉北崆峒山,囚闭益严。炳子仁荣诉于上,即诏近侍二人驰驿而西,脱炳,且械琮党偕来。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于平凉狱中。其夜星陨,有声如雷,年五十九,实十七年三月也。帝闻之,抚髀叹曰:“失我良臣!”俄械琮等百余人至,帝亲鞫问,尽得其情,既各伏辜,命仁荣手刃琮、叔云于东城,籍其家以付仁荣。仁荣曰:“不共戴天之人,所蓄之物,皆取于民,何忍受之!”帝善之,别赐钞二万二千五百缗,为治丧具。国朝旧制,无赙臣下礼,盖殊恩也。六月,诏雪炳冤,特赠中书左丞,谥忠愍。

    子六人:仁显,早亡。次仁表,仁荣,仁旭,仁举,仁轨。仁荣仕至中书平章政事;余俱登显仕。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首页 >清史稿简介 >清史稿目录 > 列传第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