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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旬月而愈。

    许氏女,安丰人。父疾,割股啖之乃痊。

    张氏女,庐州人,嫁为高垕妻。母病目丧明,张氏归省,抱母泣,以舌舐之,目忽能视。

    州县各以状闻,褒表之。

    焦氏,泾阳袁天祐妻也。天祐祖、父始皆从军役,祖母杨氏、母焦氏并家居守志。至元二十三年,天祐复从征死甘州,妻焦氏年少,宗族欲改嫁之。焦氏哭且言曰:“袁氏不幸三世早寡,自祖姑以来,皆守节义,岂可至吾而遂废乎!吾生为袁氏妇,死则葬袁氏土尔,终不能改容事他人也。”众不敢复言。

    周氏,泽州人,嫁为安西张兴祖妻。年二十四,兴祖殁,舅姑欲使再适,周氏弗从,曰:“妾家祖、父皆早世,妾祖母、妾母并以贞操闻,妾或中道易节,是忘故夫而辱先人也。夫忘故夫不义,辱先人不孝,不孝不义,妾不为也。”遂居嫠三十年,奉舅姑,生事死葬无违礼。其父与外祖皆无后,葬祭之礼亦周氏主之。

    有司以闻,并赐旌异。

    赵孝妇,德安应城人。早寡,事姑孝。家贫,佣织于人,得美食必持归奉姑,自啖粗粝不厌。尝念姑老,一旦有不讳,无由得棺,乃以次子鬻富家,得钱百缗,买杉木治之。棺成,置于家。南邻失火,时南风烈甚,火势及孝妇家,孝妇亟扶姑出避,而棺重不可移,乃抚膺大哭曰:“吾为姑卖兒得棺,无能为我救之者,苦莫大焉!”言毕,风转而北,孝妇家得不焚,人以为孝感所致。

    霍氏二妇尹氏、杨氏,夫家郑州人。至元间,尹氏夫耀卿殁,姑命其更嫁,尹氏曰:“妇之行一节而已,再嫁而失节,妾不忍为也。”姑曰:“世之妇皆然,人未尝以为非,汝独何耻之有?”尹氏曰;“人之志不同,妾知守妾志尔。”姑不能强。杨氏夫显卿继殁,虑姑欲其嫁,即先白姑曰:“妾闻娣姒犹兄弟也,宜相好焉。今姒既留,妾可独去乎,愿与共修妇道,以终事吾姑。”姑曰:“汝果能若是,吾何言哉!”于是同处二十余年,以节孝闻。

    又有邠州任氏、乾州田氏,皆一家一妇,俱少寡誓不他适,戮力蚕桑,以养舅姑。

    事闻,并命褒表。

    王德政妻郭氏,大名人。少孤,事母张氏孝谨,以女仪闻于乡。及笄,富贵家慕之,争求聘,张氏不许。时德政教授里中,年四十余,貌甚古陋,张氏以贫不能教二子,欲纳德政为婿,使教之。宗族皆不然,郭氏慨然愿顺母志。既婚,与德政相敬如宾,嘱教二弟有成。未几德政卒,郭氏年方二十余,励节自守,甚有贞名。大德间表其家。

    只鲁花真,蒙古氏。年二十六,夫忽都病卒,誓不再醮,孝养舅姑。逾二十五年,舅姑殁,尘衣垢面,庐于墓终身。至元间旌之。

    其后,又有翼城宋仲荣妻梁氏,舅殁,负土为坟;怀孟何氏、大名赵氏,并以夫殁守志,养舅姑以寿终,亲负土筑其坟,高三丈余。

    段氏,隆兴霍荣妻也。荣无子,尝乞人为养子。荣卒,段氏年二十六,养舅姑以孝称。舅姑殁,荣诸父仲汶贪其产,谓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归宗。汝无子,宜改适,霍氏业汝无预焉。”段曰:“家资不可计,但再醮非义,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寝室,引针刺面,墨渍之,誓死不贰。大德二年,府上状中书,给羊酒币帛,仍命旌门,复役如制。

    又有兴和吴氏,自刺其面;成纪谢思明妻赵氏,自髡其发;冀宁田济川妻武氏、溧水曹子英妻尤氏,啮指滴血,并誓不更嫁。各以有司为请旌之。

    硃虎妻茅氏,崇明人。大德间,虎官都水监,坐罪籍其家,吏录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师。太医提点师甲乞归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从,母子三人以裾相结连,昼夜倚抱号哭,形貌销毁。师知不可夺,释之。茅氏托居永明尼寺,忧愤不食卒。

    闻氏,绍兴俞新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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