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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山穷水尽疑无路」-“维新之同志”
    “维新之同志”

    李鸿章本想借助出访欧美之机,“再握大权”,还督直隶,重温“坐镇北洋,遥执朝政”的旧梦。欧美列强也热切地希望清廷对李鸿章能够“优加信任,重界大权”,使之东山再起。然而,事与愿违,李鸿章归国之后,于10月24 日奉命在总理衙门大臣上行走。总理衙门大臣分为三类,即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总理衙门大臣,以军机大臣兼任;总理衙门大臣上行走,由内阁、各部院满汉堂宫内特简。李鸿章属于第三类,没有什么实权,“听其为伴食之宰相”而已。

    清廷就在任命李鸿章在总理衙门大臣上行走的同一天,又以李鸿章擅入圆明园游览,“殊于体制不合,着交部议处”。10月21 日出访欧美归来的李鸿章,曾便道径游圆明园,凭吊废园遗址。殊不知当时慈禧、光绪正在主持修复圆明园的工作,每隔数日必亲临督视,所以该园已非废园而成为禁地了。李鸿章万里远归,未暇详询,出于好奇,贸然入游,法无可恕,情有可原,部议革职,“得旨加恩改为罚俸一年,不准抵销”。

    李鸿章既为“伴食宰相”,又以私游圆明园之细故,“奉旨河责,不为元老留体面”,因而深知政敌耿耿于怀,“忌者犹不能相忘”,不能掉以轻心,应该采取“韬晦”之计。李鸿章的亲信吴汝纶也劝他“宜少从韬晦”,遇事“虚与委蛇”,以免受到“语穽心兵,含沙射影者”的伤害。

    正当李鸿章继续“韬光养晦”之际,列强通过政治性贷款、攘夺路矿特权、强占领土并在特定地区建立势力范围等手段,把中国拖到了被瓜分的边缘。负责对外交涉的总理衙门,事实上扮演了半推半就的出卖国家主权的角色。李鸿章作为总理衙门的一员,参与了诸如政治性贷款、租借土地等重大问题的外交谈判,并会同翁同龢等先后与德、俄、英三国签订了胶澳、旅大、九龙租借条约。据维特供认,中俄能够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同俄国贿赂李鸿章50万卢布、张荫桓25万卢布有关。当然,总署大臣包括李鸿章在内,对列强的侵凌,无不忿然作色,对清朝的前途,更是忧心忡忡。

    就在李鸿章不断呼吁“变法自强”之际,在神州大地上奋然兴起了资产阶级维新运动。1895—1898 年间的维新运动,是帝党和维新派站在一个极端,后党和守旧派站在另一个极端,围绕着权力再分配和进行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问题而展开的殊死搏斗。对于这场维新运动,李鸿章明里观望持重,暗中多有同情。“变法自强”是他的素志。帝党首脑光绪所宣布的变法宗旨——“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

    ——并未脱离洋务派“中休西用”的窠臼。维新派领袖康有为最先提倡民权,“然其言实施政策,则注重君权”。不论是光绪的“中休西用”,抑或是康有为的“尊君权”,都是同李鸿章的主张一致或相近的,这自然使他感到欣慰,并表示支持。但是,富于阅历的李鸿章也没有忽视“变法自强”吉凶难卜的严酷现实,因为帝后不睦,新旧水火,支持维新的光绪徒具皇帝虚名,而大权则掌握在以慈禧为首的守旧派手中。他对李提摩太说:“现在政权,在守旧派手中,所以稍明新学的官僚,得格外小心,不敢倡言新法,即便有新主张新政见,也作不成什么事功。”长期浮沉宦海的经验,使李鸿章深感“变法自强”的艰难和卷入帝后、新旧之争的危险,因而“格外小心”,旁徨瞻顾,默不敢言。

    1895年8月在康有为的鼓动下,由帝党官僚文廷式出面,在北京组织强学会,推动维新变法。李鸿章对强学会“讲中国自强之学”,表示赞赏,“自愿捐金二千入会”。11月康有为在上海成立强学会,并出版《强学报》,李鸿章又捐金1千。当然,李鸿章对强学会也是有所不满的。首先,北京强学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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