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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钥匙,打开房门,迎面而来一股灼热气息,好似进入蒸笼一般。
里面那么热,陈梅有些不想进去了。
大夏天的,住在最高层,屋子里的温度比外面还要高。
站在外面休息了会儿,陈梅最终还是走了进去。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现在可以不进去,她晚上还是得进去,与其如此,还不如进去收拾一下。
踏入客厅,陈梅放下行李,环顾四周,打量了下房间的结构。
整个房子大概有六十平左右,分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墙上刷了一层石灰,看上去很新,然后贴着一张□□的照片。
客厅里的陈设很简单,就放了一张桌子,一个茶壶和温瓶。
厨房就更简单,只有一些做饭用的厨具,上面都蒙了尘,一看就很久没做过饭了。
打量完客厅,陈梅提着行礼进了自己住的房间。
是的,就是自己的住的房间。
原主虽然和郑刚结婚了,可因为不爱干净,郑刚嫌弃无比,不理会原主的意愿,强制性搬离主卧,与她分房而居。
进了卧室,陈梅就感觉一股浓烈的酸臭味儿。
她连忙放下行礼,环顾四周,最后在床脚下找到一床带血的被单,和好几双臭袜子。
都是女人穿的。
陈梅不用想,也知道是原主的手笔。
也难怪男人不愿意和她睡在一起了,换做是她,她也不愿意呀。
陈梅二话没说,直接把脏东西打包放在客厅,随即又把原主用过的床单被罩抱出来,准备等会儿拿到楼下的小溪边洗。
虽然家里也有水,但屋子太小,没有在楼下方便。
陈梅提着一大桶衣物,一路受到不少军嫂注视。
“那个提着桶的女人,是陈梅吧?”
“不是陈梅又是谁?”
“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她居然提着桶下来洗衣服?”
“是呀?怕是又要问郑连长要钱吧,不然她会这样?以前你见过她会这样?”
“哎,郑连长也是倒霉,怎么就娶了个搅家精?”
“谁说不是呢,当初文工团的一枝花都向他表明心迹了,我们都以为他会同意,没成想,他给拒绝了。”
“挑来挑去,结果挑到个这样的!”
“哎,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说那陈梅在想啥,欠了一屁股债自己就跑了,把烂摊子扔给郑连长,她不怕郑连长不要她?”
“是呀,虽然军婚不能离,但真要想离,肯定也是能离的。”
“谁知道呢!”
陈梅一路提着桶走到小溪边,利利索索洗洗衣服来。
虽有大半辈子丰衣足食,但她也是个能吃苦的。
处在什么位置,就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
自知之明,她心里门清。
来来回回洗了两大桶,终于把床单被罩洗完了。
累的个半死。
陈梅回到家,晾好床单,直接烧水洗澡。
穿过来好几天了,她站在厕所的镜子前,还是第一次认真看自己。
这具身体怎么说呢?
普通。
没错,第一眼就是普通。
厚重的齐刘海,双眼无神,脸上透着贪婪,把原本精致的五官给深深藏了起来。
加上不会打扮,又不爱干净,给人印象极为不好,就更没人注意她了。
其实她仔细看了一下,这具身体底子还是很不错的。
一米六五的身高,因着好吃懒做的缘故,皮肤也比同龄人好很多,最主要的是白,极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