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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这事,多半是永安侯沈弘量属意的。

    沈沅嗓音温淡地回道:“知道了。”

    ——

    待霜亭被无数嶙峋奇石簇拥,周遭亦栽植着葳蕤茂盛的乌柏。

    陆谌身着一袭月白直缀,站于翼角翻飞的亭下,遥遥观之,可谓颀身秀目,气质温隽雅致。

    “康平伯。”

    沈沅恭敬唤罢,便款款行至了陆谌面前。

    这番,算是沈沅第一次同陆谌正式见面。

    陆谌的相貌可谓是万里挑一的清俊,他身上有着文人独有的忧郁气质,举手投足间,也散发着世家贵公子的淡淡自矜。

    沈沅看清了未来夫君的长相后,心中却是无波无澜。

    陆谌的态度也算谦谨,待微微颔首,道了声“沈姑娘”后,便将那双稍显阴郁的眼眸落在了沈沅的身上——

    沈沅今日穿了袭天青色的对襟长衫,立领下的云肩绣着清新雅致的团枝花卉。

    她的肤色本就白皙,这浅浅淡淡的蓝色更是衬得她雪肤乌发,大有一种冰肌玉骨的古典温娴之感。

    陆谌的眼眸微敛。

    复又定睛看了看沈沅的脸庞。

    沈沅对陆谌毫不避讳的打量并不羞赧,却还是下意识地微微垂了眸子。

    沈家的大姑娘沈沅自幼被养在扬州,在当地也有着扬州第一美人之称。

    而今看来,她也确实担得起这扬州第一美人的称号。

    甭说是扬州府,就说是在京城中,比沈沅还要貌美的世家女子,都没有几个。

    那张芙蓉面,远看如重雾,近看若秋水横波。

    她的眉眼柔美而温和,气质端的是清雅的书卷气,却丝毫都没有京城贵女身上常有的娇气。

    沈沅是皮相和骨相都顶级的大美人,面容和五官却没什么攻击性,甚至可以在她的身上品出,那份纤细又柔怯的脆弱感。

    平心而论,沈渝的样貌虽与她长姐沈沅有五分像,却丝毫不敌沈沅的美貌。

    可若说沈沅是温娴雅静的。

    那么沈渝便是娇艳明媚的。

    二人各有千秋。

    思及此,陆谌将复杂的目光渐渐收回。

    沈沅很好。

    她是个美丽又端庄的大家闺秀。

    只是她,不是他心中的那个她。

    她不是他的渝儿。

    ——

    陆谌离开永安侯府后,沈沅便同碧梧折返回了她们在侯府所住的院落。

    这院落的环境幽微雅致,处处布置得精致考究,而这处院落的原主人却是沈渝母女。

    她二人从远郊的寺庙遇上匪患失踪后,这处院落便被闲置了下来。

    几日前,沈沅刚被接回京师后,便被永安侯的继室刘氏安置在了此处。

    虽说这院落住起来很是舒适,但是沈沅却莫名想到了“鸠占鹊巢”这个词,且一想到这个词,她的心中也觉得有些发堵。

    她母亲的母族唐家世代都是做盐商的,后来沈沅的舅舅唐文彬入了仕,还曾做到了扬州的知府。

    唐家的家底富裕殷实,沈沅的性子虽然不娇气,但自幼也是被舅舅和舅母娇养长大,吃食穿着也都是可着最好的来。

    这冷不丁从扬州到京城来,难免会有择床的毛病。

    沈沅这几日都没有睡好,丫鬟碧梧看她精神不济,便关切道:“姑娘,要不然您回拔步床里憩上一会儿罢,这几日您可真是辛苦了。”

    想起陆谌看她的复杂眼神,沈沅只对着碧梧点了点头。

    随后便在碧梧的伺候下,卸下了有着精致刺绣的云肩。

    沈沅神情疲累地躺在了拔步床上,碧梧则细心地为她盖上薄毯,又为她轻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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