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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毛(五)
这一套。我亲了他一下,说你去洗澡吧,我现在饿了要下楼买牛角面包,你要不要别的?E对我说,他需要一杯咖啡,别的就不用了。

    然后你们猜发生了什么?——我十分有先见之明地一次买了两个可颂,被他抢走了半个,然后一脸委屈地说,为什么你买的是croissant normal(普通可颂),我喜欢吃带葡萄干的。

    看见没,high maintenance。

    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哪怕我并不知道是不是想要开展严肃恋爱的那种喜欢,此刻这种喜欢却浓郁得几乎要溢出来。我喜欢他慵懒自在的模样,喜欢他不说话时有些羞涩的笑,喜欢他开玩笑时故意严肃却忍不住笑出来的模样,喜欢他一头蓬松的卷发,喜欢他棕色和绿色相间的眼睛,喜欢他吻我时身上的香烟味道,更喜欢他抽着烟沉思的模样——明明他就在我眼前,却总是感觉他下一秒就要消失,这种捉摸不定的神秘感让我心痒又心动。

    或许,是他身上这种相似的孤独感,格外吸引我。

    忽然想起,前一夜,我看着窗外吸烟时,他问我在想什么,因为他很想知道女孩们到底有什么想法。我说我想的事情太多了,说出来会吓你一跳。他感慨地说,你这个人真的insondable。我没听过这个单词,第二天早上想起来,查了一下,发现这个单词的意思是深不可测。

    我深不可测吗?

    深不可测的明明是他。明知道是深渊,我却还无可救药地陷进去。明知道人与人之间根本无法互相理解,却自顾自地试着去好奇,去了解,去共情,只记得去亲吻他受伤的手,相拥沉默时连自己的难过都忘记开口诉说。我怎么还能自欺欺人地说我不喜欢他?

    最终分别时,我把他送到了地铁站。E吻了我,对我说不久后见。我拎着钥匙低着头,咬着嘴唇一路傻笑着回家。

    不久后见。所以,他还是想再见我的?

    我要怎么样做,才能让他也喜欢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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