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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五)

    J把我压在了床上,正戏开始。

    我想或许是因为这时我还没有动心,甚至觉得和他上床有些无聊。总是传教士、女上、后入三个动作循环,还射不出来,最后要换成我给他口交。比起做爱,反倒更像是有氧运动,感受到他的汗水和我的汗水混合在一起,卡路里比情欲燃烧得更加充分。

    好在他浑身都是香喷喷的,哪怕出汗也不令人反感。

    而且,我喜欢他做爱时情不自禁的呻吟。小小的一声,带着点羞涩,让人充满征服的满足感。

    漫长的做爱结束,他去了洗手间,我穿上衣服,问他,要不要在我家吃饭——毕竟每次去他家都蹭外卖吃,这次人家过来了,不尽个地主之谊似乎不太好。

    J回答我说,不用麻烦了。我说,并不麻烦,我自己也没吃饭呢。

    不是什么麻烦的料理,只是煎速冻水饺。

    J似乎有点意外,尴尬了一会儿,帮我刷了酒杯。

    我惊讶地说你这么客气做什么,心里却炸开了一朵小小的烟花:天啊,这个人怎么这么可爱!

    ——所以说人其实是很主观的动物。之前提到过的O来我家时,也帮我刷过碗,但我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企图,才能做出这么刻意讨好的事情?但同样的事,J做来就变成了可爱又蠢萌的模样。我心想,糟糕,我大概是有点喜欢他的。

    大概,只有一点。

    正是秋冬交际最冷的时候,家里的暖气开得充足,我穿着愚蠢的、带着大熊猫图案的背心,光着脚在做饭,屋里弥漫着香味,窗户上结了雾气,一个可爱的、我有那么一点喜欢的男人正在我家,我想我已经不需要别的什么了,此刻的生活已经够幸福。

    何况,J还从背后搂住了我,哼着歌,为此刻的气氛更添上一层温馨。

    我一直以为他不喜欢我的。我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我于是回头搂住了他,给了他一个吻。

    暧昧的、像是居家情侣之间的吻。

    J又在我家逗留了很久,聊了很多他小时候的事情。我没想到他是个这么有意思的人,小时候逃学被老师各种责罚,叛逆期留着长头发在墙上画涂鸦结果进了警局,上学倒卖罐装啤酒和香烟赚了不少钱——明明看起来是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沉稳的人。我被逗得一直笑,并不是他多幽默,而是我们的人生轨迹真的有很多地方重合。这个人好可爱啊,我心想,只可惜他不喜欢我,我也不怎么喜欢他。

    后来我才知道,我猜错了。

    或者说,猜对了一部分。

    他不喜欢我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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