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萧绰慢慢剥开一个橘子:“不可惜,很值得。”
她送了一瓣进嘴,目光微冷:“卖房要趁早,等陆离声名狼藉的时候,想卖怕也得折折价儿。”
……
陆离作为声名远播的法学界新秀,以第一助手的身份参与了新政府第一部 法律文书的编纂,这是他履历中耀眼的一笔,也是他十分重要的政治资本。
报纸因此对他大加褒赞,总统的嘉奖令上他的名字赫然在列,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新政府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直到明记的老板娘薛梅领着一众伙计浩浩荡荡的杀到司法部门口,提着一桶不知是鸡血还是狗血的不明液体,光天化日之下泼了陆离满身。
据现场人员反馈,当时的场面一度非常惊悚,惊悚之余又有些滑稽,而事件的中心人物陆离在错愕震惊之后终于回过神来,哆嗦着抖落衣兜里积蓄下的不知种类的血液,却因为脚下湿滑,当着满街路人和诸多司法部同事的面摔了个狗吃屎。
明记是赫赫有名的点心牌子,全国都能排得上号,薛梅作为明记的第七代当家,甚至曾经是经济司司长的座上客。
可即便如此,她也不能带着人公然在司法部的门口撒泼,甚至于给司法部的人来了个x血淋头。
当然有人打电话给警察局,只是薛梅半点不怵,杀气腾腾的泼完x血之后,领着十几个老妈子,堵在司法部的门口破口大骂。
“天杀的姓陆的,你怎么有脸说什么西式思想、自由民主?西方来的玩意儿就一定是对的吗?放你娘的屁!”
又对着路人科普今天的来意。
薛梅是明记第六代当家的独女,她成年后,薛老板为女儿招赘了女婿上门,薛梅的丈夫丁阜安原以为自己会以女婿的身份成为明记的第七代当家,没成想到了薛老板还是把当家之位传给了女儿薛梅。
丁阜安为此颇觉愤愤,就此跟薛梅离心,在外边儿偷着养了个小的,还生了儿子,又因为薛梅生的是个女儿,所以格外稀罕这个儿子。
后来这事儿被薛梅知道了,马上就点人杀上门去,丁阜安被堵了个正着,匆匆忙忙跳墙逃走,没成想就这么摔死了。
薛梅虽觉晦气,但想着人都死了,好歹也是自己女儿的爹,就吩咐人带回去好好埋了——事情发展到这儿,只是一出喜闻乐见的渣男作死记,事情坏就坏在陆离参与编纂的那部分法律条文上。
说的更具体一点,就是继承法。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继承权。
丁阜安那个外宅把持着丁阜安的儿子,在明记对头的撺掇下跟薛梅打官司——遵从新政府的法律条例,她的儿子可以继承丁阜安的部分财产,狮子大开口,就要吞掉明记的一半!
这事儿搁谁身上不觉得晦气?
丁阜安晦气,他那个小老婆晦气,私生子晦气,这倒霉的法律条令更晦气!
薛梅专程翻出来看了,是,原文讲得是挺条理,说私生子只能分到血缘方父母辈的财产份额——可夫妻俩过日子,怎么可能分得清清楚楚?!
薛梅原先还在法院捏着鼻子跟那母子俩打官司,昨个儿才得了人提醒,回过味儿来。
人家给你画了一个明显不利于你的圈子把你困住,你还傻愣愣的待在里边儿,按照这个明显不利于你的规则办事,这是不是傻?
她现在要做的不是想方设法在圈子里艰难取胜,而是跳出这个圈子,把画圈的人干掉,重新设定规则!
画圈的人是谁?
陆离。
那就把陆离干掉!
第94章 姐妹,你清醒一点17
为着这场关系重大的官司,薛梅将那几条法律条文仔仔细细的读了数十遍,越读越觉得心头激愤,火星子蹭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