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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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因此直接把编纂法典的总负责人拖出去毙了吗?
不能!
那位总负责人是孙先生在日本留学时候的同窗,党内元老、年高德劭,怎么可能在这种事情上翻船?
而且他也不过是挂个名罢了,具体的事项都是底下人负责的。
那这件事该找谁负责,不就很简单了吗?
这人选都是现成的,陆离啊!
事发之后,司法部是想要保住陆离的,一来部长的确赏识他,二来则是因为陆离的新式妻子涂曼——她的叔叔以华人的身份在米国做某位要员的参谋,是很能说得上话的那种。
只是后来事情闹大了,陆离只能被推出去做替罪羊。
他是有些才华、有些关系,但是跟社会舆论比起来也好,跟党内大佬比起来也罢,那点根基就是一层纸罢了,随手一戳就破。
陆离硬着头皮上了几天班,就接到司法部的电话,告诉他暂时不必去了,在家里避避风头,没过几天又接到通知——他被开除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涂曼向他提出了分手。
理由很正当,很像一首诗。
当初吸引我的是你熠熠生辉的灵魂,现在你已经失去了光。
他是跌落神坛的伪神,是声名扫地的旧时楷模,现在的他,显然已经不适合再站在涂曼的身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