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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院,病人的生命体征有衰弱的迹象。”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皱着眉,在几个数据上点了点,口气有些凝重:“我们能做的已经都做了。”
孙玮看了一眼站在远处等他的解春潮,吩咐道:“安排家属进重症。”
女医生有些不解,似乎不大暂成:“可是……”
孙玮当机立断:“别可是了,要是这一味药救不了他,大罗神仙下凡也没用了。”
解春潮穿着防护服,独自一个人进了病房。
不过短短一天,方明执就这样安静地躺在了床上,浑身插着各式各样的管子,像是个正在充电的赛博格。
解春潮走到床边,突然就有些不知所措。
在他两辈子的回忆里,方明执手腕通天,无所不能,从来没有过脆弱的样子。或许他当着解春潮掉
过眼泪,但是解春潮总觉得那也是一种策略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感情。
其实现在对于他自己,解春潮也想不明白了。
他知道自己不再为方明执的完美心动。方明执拥有着能征服绝大多数生命体的魅力,不光单是指外型或是金钱,他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就好像他是最强有力最无坚不摧的,就是因为这种力量感,让人觉得他值得信赖。
解春潮上辈子就是被这种吸引力摧毁掉的,所以这辈子他对此避之不及。
可是徐成和孙玮的那些话,让他看见一个不大一样的方明执,也让他看清楚那种完美在本质上居然是一种能力的缺失。
方明执不能喜欢一个具化的事物,所以他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完善自我上,让他活成了一堆模块,有会经商的,有会弹钢琴的,有会马术的,唯独没有一个会爱的。
解春潮看着床上苍白如纸的方明执,孙玮说得没错,包括方明执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把他看成是呼风唤雨的神明。可他终究不过二十出头,在常态的人类生活史中,许多人连经济都还没能独立。
那时候他向自己扑过来,在想什么呢?
他并不知道这个孩子还在,那他知不知道那一刀下去他可能就没命了呢?从徐成的话来看,解春潮想他是知道的。
那他为什么宁可送了命也要救自己,难道也是一种手腕吗?
解春潮抿着嘴唇侧坐在了方明执的床边,心里说不上来是酸还是软。
病房里很安静,只有几种记录仪器在发出轻微的嗡鸣。
“你说……”解春潮换了个稍微舒服一点的姿势,趴在了床边:“你说你想当飞蛾,可是飞蛾是会死的。我不想让你死,方明执,你不许死。”
解春潮小心地避开方明执手指上的检测夹,点了点他的手背:“方明执,你的小崽子饿了,起来做饭。”
方明执有一个秘密,他喜欢彩虹。这是女孩子喜欢的玩意儿,他羞于承认。
可是在一个弥留的梦里,他想做什么都不再可耻了。
所以当梦里出现一道极宽极绚丽的彩虹时,他毫不犹豫地跟着走了。
他舍不得解春潮,但是他也明白自己等不到。
方明执一直觉得先天失明的人要比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