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2)
缘一颔首:我想找到他,再杀死他。
妖怪:
不愧是被大妖看重的半妖,小小年纪杀气就这么重。不过,这样才像他们妖怪嘛。
您是想亲手杀死他吗?再进一步,他得问清楚恶鬼到底算是公开的猎物还是私有的猎物。
如果谁都能狩猎,他只要把提供线索改成击杀令,就能投其所好。
如果半妖想亲自动手,他要做的只是提供线索,击杀了反而会引来半妖与大妖的不快,给自己招致祸患。
妖怪们的脾气很古怪,跟他们做生意必须走一步看一百步。
可惜,缘一不清楚其中的弯弯绕绕,直接错亿:嗯,我想亲手斩杀他。
懂了,只需要提供线索、找麻烦、添堵就行,剩下的不用多做主张。
妖怪笑着收下了妖珠:请交给我们吧!
缘一:麻烦你们了。
于是,跨服聊天的他们达成了共识!
虽然兄长不在家,但缘一依然有较强的自我管理意识。即使天天跑到外头溜达,可每到饭点必回兔子食肆。
数次过后,兔子夫妇再也不担心他会走丢了。
今天我要去找锻刀师。缘一背起小牛,同兔子夫妇告别,如果兄长来找我了,请让他等我一会儿。
是,犬夜叉少爷。兔子夫妇恭敬道。
可实际上,大妖已经离开三天了,他们并不认为他还会特地折返来接走半妖。
很多大妖都是这样,养崽只是一时兴起。一旦失去耐心或是有了必须去做的事,扔下孩子是眨眼的事。
兴许那一颗妖珠便是百年伙食费,意味着接走孩子遥遥无期。但实话实说的话,未免太伤孩子的心了。他们只能日日认真回应,直到犬夜叉少爷意识到了真相,并再也不提这事了。
大妖的嘴,骗人的鬼
缘一挥手同他们作别,飞快没入市町的街流。
多好的孩子。兔子雪眼红红,一点也不会欺负我们小妖怪,还会帮我切萝卜,帮客人端茶饭,甚至有实力赶走闹事的狐狼。
这样的孩子放在小肆三天了,那位大人就不会担心吗?
兔子白的眼睛更红:大妖没有心!
我们得给孩子找些事做,让他明白自己被需要着。不然,要是哪天他知道自己被抛弃了,该有多伤心啊。
你说的对,雪,但是
问题来了,他们该给孩子找点什么事做,才能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
两只兔子面面相觑。
妖怪市町的外城和内城之间没有设置壁垒,缘一进得很顺利。但壁垒有时候并非是墙垣或城门,也可以是一些无形的东西。
缘一发现,外城多为小妖的聚居地,街市布置像极了人类的坊间,就连商铺出售的物件也很正常。
比如有兑换妖珠的两替店,贩卖酱料的樽店,汇聚杂货的物间小御,以及出售足袋的足形店。
他能在外城看到金平糖、阿多福和食肆,可进了内城以后,这些与人类生活贴近的店铺都消失了。
放眼望去,只剩下一整排的锻刀寮、甲胄铺和酒肆,堆垛着妖怪尸骨的肉店,以及挂满各种奇怪东西的大屋。
外城很喧闹,到处是小妖怪活力四射的吆喝声、砍价声和打闹声。
内城很安静,妖怪们凭心情开店,看喜好招待客人,合眼缘才做生意。有些摊铺即使开张,主人也只管啪嗒啪嗒地抽烟管,浑身写满了懒得理你的字眼。
街上行走的都是成年妖怪,一个比一个血腥味浓重。
还有不少可怕的气息隐没在长街后方的建筑物中,那里造得富丽堂皇,比人类的宫殿还奢侈几分。
缘一将一切尽收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