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二十多天?村民们一听,忙掰着手指算了算时间,嗯,正好是地里谷子收割结束的时候,届时把地拾兜拾兜,他们就可以接着种药材了。
对,就是药材,为了防止村民们到时把种出来的种子给吃了,周青林一直告诉他们这是药材来着,且还是一种不能随便入口的药材。
没办法,在没有种出足够的种子之前,他只能撒谎。
唉,希望知道真相的那一天,大家不要骂他是个骗子知县才好。
......
吃了晚饭,李煜和凌雪一人拿着一柄木剑,又去后花园消食去了。
这两把木剑还是李煜让玩具作坊的木匠师傅给他做的,他觉得柳枝使不出气势,根本充当不了剑的角色。
等李煜把做好的木剑带回家时,周青林的白眼都快翻上了天,可是有啥办法呢,自家闺女就好这一口,他能有啥法子。
果然,等三丫看到木剑后,简直乐得快飞起来了。
左一句江哥哥你真好,又一句江哥哥你真聪明,听得周青林醋味翻涌,这闺女算是白养了。
李煜给自己瞎掰出来的剑法取了个天昆的名字。
为啥要说是瞎掰的呢,因为李煜觉得王府练武师傅教的剑法实在难度太大,他担心凌雪妹妹学不来。
咳咳,主要他自己也舞着费劲,动不动就会被手上的柳枝打了头。
所以李煜干脆依着差不多的样式自创了一套,且美其名曰:“天昆剑法”。
“江哥哥,你说是咱们的天昆剑法厉害,还是我大姐夫的云龙剑法厉害啊?”三丫手腕转动剑柄,慢慢转着剑花。
“当然是天昆剑法厉害啊!”李煜理所当然。
三丫回想了一下大姐夫舞剑时的气势,再看看江哥哥的,她总觉得大姐夫的云龙剑法似乎要威风凛凛一些。
......
到了收玉米的那一日,大家早早去了新露湾村,除了吕志义和应进庆几人,李煜也跟着过去了。
周青林本想让他留在家里,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新鲜事物都好奇,没做过的事都想去尝试一下,听到要去掰玉米棒子,人家早就跃跃欲试了,想着反正这也不是什么危险的事,周青林便由着他了。
除了老师和凌雪妹妹,李煜并不爱与其他人说话,就是面对日日碰面的吕志义和应进庆亦是如此。
周青林心想,这大概就是龙子凤孙们刻在骨子里的矜贵清冷吧。
二十多亩地的玉米,光靠他们七、八个人肯定来不及,所以昨日的时候,牛三就依照周青林的吩咐找村里人过来帮忙了,跟他们说好五十文一天,现结工钱。
离割稻子还有好几天呢,村里人此时正好空闲,能挣银子,他们自然乐意,这不本来有个二十人就够了的,结果一来就来了六十多个。
人多速度快,周青林并没有让多余的人回去,而是把全部人分成了两组,除了去地里掰玉米的,剩下的人则把掰下来的玉米外皮剥开,而后再将玉米皮互相捆绑在一起,五六个玉米绑一串,这样就可以直接挂到绳子上晾干了。
二十一世纪的玉米品种肯定都是高产的,这不,掰下来的玉米棒子一个个都鼓鼓囊囊的,剥开外皮后,可以看到里头全是颜色金黄、颗粒饱满的果实。
周青林本还担心长出的玉米还能不能当作种子,现下看来,自己完全是多虑了。
七十多个人,忙活了大半天,终于把地里的玉米棒子全都摘下来绑好了。
看着堆成小山的玉米棒子,周青林都有些发愁该怎么拿回去。
不过,为了能更好的保存种子,再麻烦也得用牛车一趟趟拉回衙门去晾晒。
早在半个多月前,周青林就收拾了四间堆玉米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