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四章 十禽百草千尸汤,高氏一族皆禽兽
南省,北地大省之一。”
“如今北地多省都处于混乱中,妖魔遍地,世道糜烂,天南非但是其中之一,更是最混乱,最恐怖的省份,纵是到处流窜的难民,也不敢往天南省去,宁愿绕路,尚有一点生机,若入了此省,生不如死。”
“外省难民还可逃避,可本省之人,只能身在炼狱,挣扎求生,或者是……求速死。”
“膏人城原名赶月城,算是一个交通小枢纽,周遭诸山都产药材,靠山吃山下,此城也算繁荣,城中本有居民三四十万人,若将周遭村镇囊括进来,人口可达六十万之多。”
“直至高家到来,此家此族,皆禽兽也。”
“先是屠城屠村,将人口杀到只余二十万,除了投靠他们的帮凶外,其余都被赶出城池,成了灾民难民。”
“高家乃是修行家族,许是因了修炼功法所致,高家人,上至那些小姐少爷,下至奴仆侍卫,个个都是妖魔身躯,恶臭且堕落。”
“唯独城主,也就是所谓的大老爷‘高顽’,依旧维持着人身。”
“高家将剩余二十万难民当做是储备资粮,分别豢养于南城,北城,两座城门外的烂泥地中,各布了一座【群魔矢气迷魂阵】,蛊惑二十万难民的心智,腐烂起身躯,防止他们逃跑,也防止他们自杀自残。”
“到取用之时,再遣麾下一众伥鬼,以各种名义,享用人膏。”
陶潜知悉这些,眉头立刻皱起。
脑海中,想起一事来。
“先前修家的修仲琳,在我面前显摆见识。”
“曾指着一头极乐境的,烂肉蛆虫般的怪物,称其为高道友。”
“长生天朝两千多年历史中,也的确有个短命的高氏王朝,莫不是占据膏人城的这些高家人……便是那方士高家的血脉子嗣?”
这一动念,陶潜立知。
真相,怕是八九不离十。
以他如今修为境界,心血来潮,必是真的。
同一时刻,陶潜无声无息穿过城门,那些禁法阵法之类,对付些旁的修士还可,要发现他却是难了。
虽还未动手厮杀,但陶潜这一动,已显出晋升境界后的特异来。
纵是不用法力,不施神通。
他这躯体,也是万法不沾身一般,避了所有污秽,须臾入了城。
城外本就臭,原以为城内会好些,可很快他便发觉,城内之臭更甚城外十分,且映入目中的景象,几乎让陶潜遏制不住蠢动的杀意。
眼前,是极热闹的一座城市,街道。
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点心铺……诸多建筑,一应俱全。
凡俗世界有的,如赶集、买卖、闲逛、饮酒、聚谈、打架等等情节景象,也是应有尽有。
唯一的不同,是这里的“人”,并不是真的人。
皆是妖魔,约莫数千头,多数甚至都不能算是修行者。
只是因为体内血脉,以及家传功法的原因,这里的高家人,都是丑陋、狰狞的妖魔形态。
不止是狼魔、象魔这二种,诸如蛇、羊、狗、虎、猪等等,真可说是包罗万象。
若非没有任何气机感应,差点让陶潜以为,这里又是一个“陀县”,又一个百禽子在此作乱。
极为可笑,也极为渗人的是。
他们,将自己视作是人,视作是民。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些个小买卖,过着小日子。
晨起出门,来一屉人肉包子填肚,喝一碗精酿人血漱口,闲逛至东街买些人骨人皮所制的拨浪鼓、风筝、面具之类的小玩意儿回家哄孩子,又往西市的布店去,扯几尺光滑的肉布做衣裳……。
若不去瞧这城池上空飘荡着的浓黄大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