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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我与盘古五五开
视称之为麻瓜巫师。

    嗯,可以暂时忽略他们的存在,虽然纯血高贵,虽然纯血无敌,虽然纯血至上!

    但是那群麻瓜巫师真的会魔咒啊!人家手上真的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魔杖啊!

    跟那群愚蠢的麻瓜不同,就算手中有枪炮,一个驱除麻瓜就能解决,或者更邪恶一点,控制他们的灵魂,操作他们的议会,选举自己的大总统。

    真要逼急了,不用黑魔咒,麻瓜巫师一人给你一个人粉身碎骨,连渣渣都不剩。

    论数量,呵呵,高贵的马尔福家族,可是一脉单传,其他贵族可想而知。

    除了某一个奇葩的韦斯来家族,明明是最古老的纯血,可是特么下崽子跟猪一样。

    让无数纯血家族义愤填膺,暗中下了不知道多少遍诅咒,可还是无济于事。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进入巫师界,要有血脉,不然你连魔法的丝袜边都摸不到。

    “时间,地点,人物,这些都很重要。”

    洛风思考了一会儿,决定先去搞一点钱。

    带上了自己黑色的帽子,拿起一根手杖,朝外面走去。

    虽然这一届的主神抠门到一点超凡力量都不给,但是基础一套衣服的节操还是有的。

    不然诸天万界全是裸奔的轮回者,一代boss大魔王主神的脸面都要丢尽了。

    符合十九世纪英国绅士的打扮,拿着一根手杖行走在街头,彷佛一个爵士,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然后在一个体型颇为丰满的夫人手中,白嫖到了一张报纸,以及一个贵族勋章。

    看着上面的日期。

    1990年。

    这是一个不错日子,红色的巨人尚未轰然倒塌,世界的格局依旧僵持着,似乎还会冷战个数十年。

    直到1991年,哈利·波特才会在霍格沃茨开始了他的学生生涯。

    拿着报纸,洛风从繁华的街头走到了黑暗的角落,彷佛换了一个世界,执行了其他的轮回任务,贫民窟在任何城市都存在。

    中途收集了一点东西,同时也引来了几只看上肥羊的恶狼。

    然而,猎人与猎物的身份,时刻在转化之中。

    “食我,石灰粉!”

    洛风大喝一声,一团乱七八糟的石头沙子粉末污泥,砸在了几头恶狼眼睛上面。

    然后提起铁棍般粗壮的手指,一个个敲打过去,直至他们完全动弹不得,躺在地上哀嚎。

    数着手中的英镑,洛风望着几个醉汉,微微一笑:“跟我过上几招,日后上天堂,或者下地狱,你们就吹嘘的资本了。”

    不是谁被盘古打完,还能留下一条命的。

    要是再不要脸一点,还能宣称我与盘古五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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