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子的他从未做过如此出格的事。
都怪李玉,他想,有些担心妻主会觉得自己轻浮。
李玉其实只碰过白卿书一个男子。她是万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连花楼唱曲儿的小倌的手都没牵过。
前世夫郎在床上冷冰冰的,平日也不会主动亲吻自己。也就同房时,她情到浓处,会挑起他的下巴吻一记。
好想让卿书日后也这般积极。
李玉觉得喉咙不痒了,胃口好了,拉住夫郎的衣袖:“卿书真好,咱们再来一次呗?”
一次就够了,还想再来?不想搭理得寸进尺的妻主,白卿书重新端起那碗粥,“现在可能吃了?”
能能能,你就是让我吃黄连我也愿意。李玉乐呵呵笑着,那傻样,真是不忍直视。
她忽然觉得生病也不错,还能得到温柔对待。
夫郎轻飘飘的这一小举动,其实早就表明了他的内心。
她痴痴看着盛了一勺粥要喂给自己的卿书,对方的手伸过来时,那些个针眼让人心疼。
“别再费时间碰什么针线活儿了,我也不缺穿戴的衣物。”李玉道。
白卿书没应这句话。他见粥只剩一小口的份量,道:“别浪费。”将那一小口粥,用勺子塞进李玉嘴里。
李玉用了饭,状态好很多,想起了过几日的庙会。
她半眯着眼,懒洋洋道:“我带你去庙会玩,可好?”
李玉打算带卿书去逛琥城最繁华的地段,去看在冬季也美不胜收的夜景。
庙会?好像是听姐夫们说过一嘴。妻主要带自己去?
白卿书来到琥城后便很少出门。公爹对自己有意见,逛街买东西都是带着二姐夫,大姐夫忙着带四岁的儿子,没工夫陪他。
“是哪一日?”他问。
“嗯?哪一日……我算算,三天后。”李玉答道。
这样啊。
白卿书的手指在袖中不着痕迹地动了动。
——
李玉想给白卿书一个惊喜。
——她想在庙会那日,送夫郎一件好看的首饰。
守着绸缎铺做了半日生意后,李玉到了自家首饰店。
今日不需要同孙知宜那厮商讨推出首饰新款的事。
李玉觉得对方不会闲得没事跑到李家首饰店。
反正看不到她便好。李玉特意挑了这个时间,进店让做首饰的师傅为卿书定制一只镯子。
“要用最好的翡翠,颜色不能太沉,唔,得清透。”说了一堆的意见。
那名师傅是一位已经成亲多年的男子。见小东家这般上心,他带了一丝羡慕道:“东家夫郎可真有福气。”
福气?如果真是如此便好。上辈子的卿书遇到那样的自己,真的不能说幸运。李玉有些顿悟,自己重生而来,是否就是为了卿书的幸福?
或许也是她的幸福。
按着她的喜好,那镯子上定是要镶嵌一圈儿金。但这是给卿书的,李玉想象镯子戴在夫郎雪白的皓腕上,赶紧摇头,不行。她反思道:“我以前怎么这般俗气?”
卿书是个清雅的郎君,还是纯粹的美玉适合他。
忽然有人挡住了她看向首饰店师傅的视线,李玉挑眉,不耐变成了厌烦。
啧,倒霉。
孙知宜这是什么毛病,不在她的碧螺庄喝茶,尽往我家铺子钻。
李玉翻了个白眼:“孙小姐,您可真有空,到这儿来有何贵干啊?”那款新首饰正在准备打造的过程中,还有什么重要事需要谈吗?
孙知宜始终不知,这位李府三小姐对自己的反感从何而来。她自问行事周全,温和知礼。
其实她一开始看不上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