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白卿书观察着周围的人。
有一家三口出来玩的,有同兄弟姐妹或好友一同逛街的,还有独自穿行在人群中的。好像同京城的人一样,都因为岁首放下心事,停下忙碌,共同分享喜悦。
不知前方发生何事,一群年约七八岁的孩子叫着笑着跑过来,差点儿将白卿书撞到。他们去的是正街,街道的人熙熙攘攘,不断流动。
担心夫郎这小身板儿被人群挤到,李玉牵起白卿书的手,面上带了点儿担忧:“别同我分散了,还是牵着走吧。”
这可是白天。
就这般在街上牵手,白卿书觉得旁边的人都在望着他同李玉,他试着抽回手:“要不,要不我拉着你的衣袖?”
文意是个吃货,见了街上的美食早就跑去买了,反正他家公子有人陪,兴许李小姐还觉得自己碍眼呢。他不认路,为免迷路,顺便把阿涂扯走。
李玉狐狸眼眯起,朝着夫郎勾唇:“真的不牵?”
“……”
牵,还是不牵呢?踌躇半晌,白卿书磨磨蹭蹭,终是不争气地将手伸给了妻主。
十指交叉而握,紧紧贴合,白卿书总觉得自己的手心微微出汗,傻傻地跟着李玉逛来逛去。
买了吃食,看了小玩意儿,竟然还有人举办比武招亲。不过那几个上去比试的女子压根没什么功夫,惹得众人发笑。
到了夜晚,灯火阑珊,李玉带夫郎赏夜景,在一处寂静之地停下。她和夫郎的手就没有放开过。
白卿书觉得腕上一沉,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剔透的翡翠玉镯。
“这是……”
他有些意外,转动了几下镯子,十分地合适,戴着也不累。这是照着自己手腕做的。
“这是你来琥城的第一个岁首。”李玉双眸灼灼,她望着白卿书。
其中意味不言而喻,这是送他的礼物。
提到礼物,白卿书忙将身上之物拿出来,送给李玉。他偏了头,夜色掩盖了他脸上的红晕,小声道:“多谢妻主,这个……”
这是他亲手,缝了又拆,拆了又缝,被扎了好些针眼,做出来的荷包。
针脚平整,花纹精致美丽。李玉接过荷包,她早就同夫郎说过不需要会针线活儿,可对方还是在忙活。
为了送她这个荷包。
打开荷包,里头竟然还有一张纸条,上头写着几句诗。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她猛地抓住夫郎的手,欣喜,不,已经是狂喜。
这是夫郎第一次如此明显地表明心意。
“卿书,你也心悦我,是么?”
白卿书涨红了脸,轻轻点头。
“嗯。”
一句小声的“嗯”,却含有无尽的勇气。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扭扭捏捏的卿书终于也表明心意啦,高岭之花也是能够被柔情蜜意打动的~
感谢小天使“memely”赠送的营养液~
第16章
面前眸光潋滟的夫郎,手中的荷包与纸条,以及方才的那句话……
李玉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
她扶住白卿书的肩膀,眉梢都染上喜意:“真的吗卿书?”不敢相信期待的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其实她一直知道,卿书家中出事,来到琥城嫁人本就心藏苦闷。
这段时日,从对方的反应能感觉出他对自己的好感,李玉几次想着追问夫郎,都是用开玩笑的方式试探。
实在是前世的自己过于忽略卿书,这辈子成亲后便小心翼翼。
先是将卿书的手指亲了亲,抱起他转了好几个圈,惹得夫郎惊呼一声。
“快放我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