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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风波。但这事在我家的严重程度,和普通家庭相比,却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在我们的教义中,夫妻以外的性生活是极大的罪恶。如果有孩子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就会毁灭整个家庭(这仅只是我们教会的教义,与一般常识差之甚远,请不要介意)。

    除此之外,堕胎也是一项大罪。堕胎的人、认可堕胎的人、帮助堕胎的人,无论有什么理由,死后都会下地狱。

    这样的教义,多少也能起点预防作用吧。诚然,如果事前警告,会这样做的人一定会减少。不过,如果真发生了这种事,教义中就没有任何拯救那母子的条款了。

    妈妈对头上血流不止,精神萎靡的我说:“我不能再把你留在这个家里……你要是留下来,全家都会跟着你下地狱的。”

    把孩子生下就会给全家带来灭门之祸;但要是劝我堕胎的话,自那刻起妈妈她自己又会堕入地狱;为堕胎出钱更是同罪。

    遗憾的是,我并没有那样的家人,可以牺牲自己去地狱拯救我。

    “R,你离开这个家吧!在我们一家落入地狱之前,离开这个家。”父亲对倒在地上的我说,“你虽然可怜,但我们不能给你钱,也不能帮助你。因为不管我们给你什么,都会被视为不义。”

    总而言之,正如爸爸所说的,从怀孕那一刻起,对父母和哥哥而言,我的存在就只是一个祸害。

    我只得听爸爸的话,别无选择地离开那个家。

    “R,事到如今,我真的很遗憾……你是一个好妹妹,”我正想拿一块毛巾敷在额头上止血时,哥哥说,“但这个家的任何一样东西,你都不能带走。现在帮助你的行为,都是不义……如果你拿走毛巾,会让我们很为难的呢。”

    听他这么说,我也只能把毛巾放回到柜子里。这就意味着,我不能带走家里任何一样物品,只能穿着身上的衣服净身出户。

    “还有一件事要交代你……你不要自杀,自杀的话会堕入永劫无法转生的。”

    哥哥对着正要走出玄关的我又补了这么一句。如此冷酷的话,让我不禁泪如雨下。

    我所说的这一切,你一定觉得难以理解吧。

    无法想象普通家庭的父母会与孩子就此断绝关系再不相见。虽然会费些时间,但一般总会有重修旧好的机会吧。

    然而,我家的情况并非如此。比起亲子的缘分,教会的教义更为重要。当违背信仰的人是家人,更是无法饶恕。

    以前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某宗教信徒家的孩子因为交通事故受了重伤,父母因为受到教义的影响,顽固地拒绝给孩子输血。如果接受正常的治疗,孩子是能得救的。然而在那个家庭信奉的教义中,是绝对禁止他人的血进入自己体内的。为此,那个孩子最终不治身亡。

    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是怎样也无法理解那对父母的心情的吧,然而我却十分清楚。就算那个孩子因为输血而得救,只因为违反了教义,他对父母来说也形同死人了(不过以我现在的想法,好死不如赖活——应该输血救人才对。)。

    我家也是如此。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种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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