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财务控制
经人事部经理签认,财务部经理审核,给予报销。
(四)煤气瓶购置费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报销200元,夫妻双方在本公司系统工作的,只能报一方。
(五)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5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50元~500元由总会计师批准,超过500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总监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以上的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2000元~5000元的,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补充说明。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五、资产控制制度原则
第一条 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二条 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三条 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四条 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第五条 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第六条 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七条 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第八条 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第九条 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第十条 上项人员应采轮调、轮休,并指派他人暂代其职务。
第十一条 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戳销案,防止重复请款。
第十二条 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十三条 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账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账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
第十四条 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 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
第十六条 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第十七条 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
六、财务分析撰写规定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分析内容和格式,全面揭示经济活动及其效果,切实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于本集团的所有核算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单独核算单位。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第三条 各项指标数值的计算填列。
(一)各指标的计算口径和格式按附表(略)和企业财务分析表进行。
(二)表中的计划数指各公司每年度的承包指标数。
(三)工业企业应揭示工业产品销售率及上年同期对比的增减水平。
(四)投资收益率指标只限于年度分析填列。
□财务状况分析
第四条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