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权力下放与权益保障(二)
元老创业保障。将在元老基金下成立元老银行,为元老创业提供低息,甚致是无息贷款,或者是不用提交抵押品,用元老基金分红做为抵押。另外还给元老创业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当然,申请贷款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并且在贷款以后,要受到严格的监管,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
教育保障。这一条其实是照顾元老的后裔,可以在华东设立的学校内学习,免除全部的学费、杂费、书本费、服装费及餐费、宿舍费,这样可以确保每一名元老后裔都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而对于出国留学,则分为两种,一种是华东公派的留学生,则所有留学费用由负担;另一种则是自费留学,元老银行将可以提供无息的助学贷款。
基本生活保障。也就是保障元老的最低生活能力,相当于旧时空的底保。在华东还没有成立之前,穿越者有一个基本工分制度,即每名穿越者每月都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工分收入,用于兑换穿越集团提供的生活物资。后来华东成立,每名穿越者都有了固定的工作,那怕是一个闲职,但也有一份稳定的工资,因此固定工分收入制度也就取消了。
虽然现在元老基本不会出现生活困难的局面,但从理伦上来说,还是存在的,比如某位元老投资创业失败,欠了一大笔责,基金分红全部用来还债了,而元老自身由于身体情况,不能参加工作,于是就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那么这个时候基本生活保障就可以发挥作用,可以保障元老的基本生活能力。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极底,但对元老的后裔来说,基本生活保障的意义就更大一些,因为元老的后裔出现生活困难局面的机率要更大一些。
法律保障,华东将成立元老法庭,用于对元老的违法行为行调查和审判,同时如果确定元老有罪,也将单独监禁。而除元老法庭之外,其他机构均不得对元老进行调查、审判,如有其结果也无效。如果元老的违法行为与本土归化民深度纠缠,不能分开调查,将由元老法庭与其他法庭组成联合法庭,共同处理。不过这一项权益只有6357名元老有效,除元老之外,元老后裔及元老配偶,均不享有这一权益。
最后一项则是继承权。元老的这些权益都可以由元老的后裔或配偶继承。在元老死亡之后,凡年满18岁的元老后裔或配偶均可继承元老的权益,未满18岁的,某些权益,如基金分红将由相关部门保管,待年满18岁之后一并发放。元老在年满65岁之后,可以主动将部份权益转让给后裔或配偶继承,但也有权随时收回。
不过有些权益,如竞选元老议员权力和竞选元老基金董事的权力,就有元老后裔有资格继承,而且只能由一人继承,也就是说,够资格参与元老议员、元老基金董事选举的,永远只有6357人。而其他如基金分红、创业保障、教育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则是元老后裔和元老配偶均可继承,并且不限人数。
继承权可以由元老指定,建立档案,由相关部门保管封存,己确定的继承方案元老可以取消或修改,等元老死后当着全部元老后裔、配偶及公证人开封,由相关部门依指定继承方案执行。如元老并未指定继承方案,将由相关部门依照公平公证的原则,平均分配给元老后裔、配偶。
另外,从穿越到现在,元老己有32人死亡,而死亡的原因分别为正常死亡4人,意外事故死亡7人,战事死亡21人。死亡的32人中,只有4人留下后裔,均为收养子女,另有11人留下配偶。元老后裔及配偶都将享有相应的权益,但有些权益是只能由元老后裔有资格继承,而且元老配偶没有资格收养元老后裔,还有17名死亡元老没有留下后裔及配偶,相当于是绝后了。
不过这些元老的权益仍然保留下来,一些权益,如基金分红仍然累计保留由相关部门保管,日后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