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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资本的盛宴
激烈的价格战,特别是钱两者之间,在用户争夺和价格方面针锋相对,有些地方甚至发生了恶性群殴事件。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显示,自1998年以来的5年内,上报该部的互联互通恶性案件达540起,也就是说每4天发生一起,至少影响到1亿人次用户使用。

    2004年11月1日,一个十分戏剧性的换岗新闻轰动全球商业界。在国资委的主持下,三大电信企业的领导者换岗任职:原中国联通董事长兼总裁王建宇调任中国移动总经理,原中国移动副总经理王晓初调任中国电信总经理,原中国电信集团副总经理常小兵赴任中国联通董事长,原中国移动总经理张立贵和原中国电信总经理周德强于即日起退休。国资委对此的解释是,闪电换位是为了“抑制过去几年电信运营商之间愈演愈烈的恶性竞争,从而引导电信运营商之间进行理性竞争,提升国有电信运营商的投入回报”。

    消息一经公布即引起外界的轩然大波,受到了资本市场及电信分析师普遍质疑及谨慎关注。投行分析师认为动用行政手段跨越资本市场制约、破坏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做法是对资本市场的一次粗暴损害,这是自1994年电信改革后电信业的一次倒退。

    有“最危险的女人”之称的《财经》杂志主编胡舒立在《电信高层闪电换位利大于弊》的评论中直言,“三大电信海外上市,我们都听到一种说法——缺的不是钱,而是机制,上市是为了换回好机制。对内对外,几乎千遍一律。那么,这种机制的核心到底是什么呢?当然是资本市场所认可的公司治理结构。然而,此次中国国有大股东对三大电信商强行操作高层互换,整个决策过程并不透明,更谈不上事先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酝酿相商;其手法,显示所有者仍将企业管理者当成可以随意调到的官员,对市场通行的‘竞争禁止’规定和‘利益冲突’概念完全无知,更暴露出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激励机制形同虚设,未有生效。如此无所顾忌的‘跨越资本市场制约’,所伤害的正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之本。这是一种致命伤,不仅伤害了三大上市公司本身,还会对诸多处于转制过程中的国有企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尽管受到如此激烈的批评,这种换岗的威胁力却是显见的。自换岗之后,三大电信企业迅速形成新的“寡头默契”,原本硝烟四起的价格战偃旗息鼓,“行业秩序”一时井然,各家的盈利也当然大大增加。

    近年来,对电信垄断的诟病从来没有停止过。4月,《经济参考报》刊文质疑电话“月租费”,电信专家巩胜利认为,这是计划经济下“行政批权”的产物,根本没有任何国家法律程序。可是,它在没有“法律规则”和“监督程序”的环境下,世袭近30个年头岿然不动。2004年底,中国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总数突破5亿多用户,电信企业仅“月租费”一项,一年就轻松获利超过2000亿元,其中,中国移动近10年的“月租费”,收入总额超过1万亿元。而多年以来的固话、移动电话“月租费”相加之和,应有5万亿元之巨。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则炮轰手机“漫游费”。据他披露,手机漫游的成本实际上几乎为零。在2005年,中国移动漫游费收入大约为490亿元,占了其利润的一半以上。相比较,美国电信业实行全网同价,不但没有漫游费,连国内长途费都没有。从美国打越洋电话到中国,每分钟只要1.67美元,约合0.13元人民币,而从中国打过去则需每分钟8元人民币,相差60多倍。阚凯力还指责,暴利的垄断格局使得电信企业拒绝新技术。譬如,已在欧美全面应用和普及的网络电话和无线宽带覆盖技术将大大降低电信的使用成本,甚至实现免费服务,然而,它们都毫无悬念地被打入冷宫。露骨的电信垄断让人们最真切地看到了一条经济学原理,“垄断没有好或者坏,只有坏或者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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