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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接下来的字句都被X画掉遮盖住,便条的内文就此结束)。

    看着这张便条,我试图理出个头绪来。霍斯金警官明白我的心思。

    “他这个家伙啊,多少有点轻率随便,对吧,长官?”他问道。“谋杀,呸!‘和你在里昂碰面喝茶’——他还以为是那样随兴啊?”

    “妈的,霍斯金,这里头有些不对劲。这东西读起来,有那么一点像是凶手向老天乞求牺牲者的味道,你以前有看过类似的情况吗?”

    霍斯金想了一下。

    “这个嘛,长官,要说凶手向上帝乞求牺牲者的情况我有多清楚,这我倒是不敢这么说啦。就这便条读起来,他好像应该还要再虔诚一点。不过嘛,我得承认这东西对我而言,读起来是挺恶劣的。”

    “你是在哪儿找到它?”

    “我抬起曼勒宁先生的双臂,上下摇动试图叫醒他的时候,便条就从他的大衣口袋掉出来了。我还没跟他提起这件事;我想这事就由您来做主。不过,什么是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啊?”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这段话真的有够恶劣。我和跟在身后的霍斯金走向位于大厅中央那一列有玻璃盖的容器,寻找匕首是归属于哪个展示柜。答案很容易就揭晓了。是从前面数来第三个展示柜,上面的标签写着“近代波斯”,暗蓝色的天鹅丝绒上面有一块约莫10呎长、呈弯匕首形状的中空凹处。展示柜是合上的,而且没看到铰链的踪迹;我纳闷着——每次到了博物馆里头,我就时常感到如此纳闷——这些玻璃柜要怎么打开呢?我戴上手套,仔仔细细地察看。在木制框架的一边,有个极小的锁,里头没插着钥匙。显然这一边可以像门一样整个打开,只不过现在它是上锁的。于是我们可以这样假设:拿走那把匕首的人,就是拥有钥匙的人;如此一来,马上就联想到韦德家的人或他们的合伙人。“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这么说来,谋杀只是这个荒诞计划中的小小一个环节?

    当然了,由这个迹象显示,最有可能拿走匕首的人就是老普恩。但这里头会有一些争议。我不相信——即使我是陪审团的一员,我也不会相信——普恩会知道这桩谋杀案的任何讯息。

    “我们得去干活了,”我对霍斯金说道。“你去缠住你的管理员朋友普恩,他这会儿人在馆长办公室里头。把他带到别的地方去——我需要那间办公室来询问其他证人——然后反复盘问他今晚发生的任何事情。问他这把匕首的事,他何时得知匕首不见了,还有其他一切相关事项。你看见那边那个货箱没有?弄清楚普恩今晚干嘛绕着它打转跳舞,以及他说的‘哈伦·拉希德的妻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哈伦·拉希德是谁,这事跟他老婆扯得上什么关系,霍斯金毫无来由地压根儿不想知道。这时候我隐约想到,这个哈伦大概是8世纪的巴格达回教国王,也是《天方夜谭》里头的知名人物,喜欢乔装出巡找冒险刺激的乐子。有人曾经跟我说过,“哈伦·拉希德”转译过来的意思是“正统的”——听起来似乎颇叫人有点失望。你可能会猜想他有一个妻子;至少,这算是个明显的提示吧。曼勒宁曾提到博物馆方面发现了一些东西,所以有个秘密的活动聚会,还说他们打算去盗墓。难道说,杰佛瑞·韦德(普恩描述此人“在回教国王宫殿挖了两年”)发现了、或是自以为发现了哈伦·拉希德妻子的灵柩?但是,普恩兴高采烈地声明那货箱里面没有东西啊。不过呢,再试着想像一下,那具手中拿着食谱、脸上戴着假络腮胡的尸体,和那口箱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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