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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其中几个提供消息的人那散文般的文字风格还调侃了一番。

    绑架与抛尸都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任何叫人觉得方便的联系,与任何一件已知的这方面事情的惯常手段在时间上也联不起来,与任何一桩夜盗或偷晾衣绳上的东西或以恋物为目的所进行的别的犯罪活动,在时间上都没有什么关联。

    史达琳回到洗衣间,烘干机在旋转。她的手指从地图上爬过。这儿一个绑架点,那儿抛尸,这儿是第二个绑架点,又到那边抛尸。这儿是第三个绑架点,而。但这些日期是不是倒着安排的呢?还是——,不对,第二具尸体是第一个被发现的。

    这个事实倒是在地图上那个地点边上用墨水模糊不清地记了下来,只是未引起人注意。第二个被绑架的女人的尸体首先被发现,漂浮在印第安纳州拉斐德商业区的沃巴什河,就在65号州际公路之下。

    据报案,第一个失踪的年轻女人是在俄亥俄的贝尔维迪遭绑架的,靠近哥轮布,很久之后才在洛恩杰克以外密苏里州的黑水河中被发现。尸体上加了重物。别的尸体都没有加重物。

    第一个受害者的尸体被沉入遥远地区的水中。第二个就从一座城市那儿抛人一条河的上游,在这种地方尸体无疑很快就会被发现。

    为什么?

    他开始搞的那一个藏得很好,第二个却没有。

    为什么?

    “随意得叫人绝望”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第一个。关于“第一”莱克特医生是怎么说的?莱克特医生说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什么意思呢?

    史达琳翻看她从孟菲斯回来的飞机上草草记下的笔记。

    莱克特医生说,案卷中已有足够的材料可以将凶手找到。“简单。”他说。“第一”是怎么回事呢?“第一”在哪儿呢?在这儿——“首要原则”是很重要的。“首要原则”从他口中说出来时,听上去像是炫耀他学识的屁话。

    “他干的是什么,克拉丽丝?他干的首要的、基本的事是什么?他杀人为的是满足什么样的需要?他要满足妄想。我们有妄想时开始是怎么来的?开始有妄想时,我们是企图得到每天所见的东西。”

    当她觉得莱克持医生的眼睛不在盯着她的皮肤看时,想想他的一番陈述要容易些。在这安全的昆迪可中心,这么做是要容易些。

    如果我们开始有妄想时是企图得到我们日常所见的东西,那么,野牛比尔杀第一个人时自己是否有一种获得意外的感觉?他是不是就对近在他身边的什么人下了手?他第一具尸体处理得好第二具就处理得糟,原因是不是就在这里呢?他在离家老远的地方绑架了第二个人,却又把她抛在很快就能被发现的地方,是不是因为他早就想让人相信,绑架的地点是随意而没有定规的呢?

    当史达琳想起那些被害人时,金伯莉-艾姆伯格首先进入她的脑际,因为她曾见到过死去的金伯莉,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金伯莉的事儿她曾参预过。

    这儿是第一个被害人,弗雷德里卡-白梅尔,二十二岁,俄亥俄州贝尔维迪人。有两张照片。在毕业班年刊的照片上,她看上去个子很大,相貌平平,头发浓密漂亮,肤色不错。第二张照片是在堪萨斯城的停尸间照的,她看上去已经没有了一点人样。

    史达琳再次打电话给巴勒斯。这时他的声音已经有点发沙了,可他还是在听。

    “这下又有什么说法了,史达琳?”

    “他可能就住在第一个被害人住的地方,俄亥俄州的贝尔维迪。他可能每天都见到她,有点儿像不由自主地就把她给杀莱。他可能只是想……给她个七分牌戏玩玩,聊聊唱诗班什么的。所以他竭力将她的尸体藏好,然后又上离家很远的地方再去逮一个。那一个他可没有很好地掩藏,因而会首先被发现,这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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