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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缠足的习俗
都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缠,秀不在履。且肥转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

    凡能明了时髦在女子心理上所占之势力者,类能明了这种制度的何以能持续而不衰。所更可怪者,康熙皇帝禁止汉人缠足之圣旨不多几年就被废弃,而满族妇女反迅速地模仿汉人也缠起足来,直到乾隆皇帝再度下旨而禁止她们。母亲凡欲望其女儿长大成为少奶奶典型而得嫁给士绅之家,便得从小把她的足好好缠起来,这一举动为做父母的一种先见之明。至新嫁娘受了人家对于她的小脚的赞美,宛像受了孝顺的赞美。因为次于容貌的美丽,妇女便以其脚之纤小无限地引为自傲,有如摩登姑娘之夸耀其足踝骨的瘦小,因为此等足踝使她们在任何社交集会中立刻引人注目。妇女的缠足是痛苦的,毫无悲悯的痛苦,当其发育之际;但一旦缠成美丽的一双小脚,她的光荣,终身享受不尽。

    但这种可怕而怪僻的嗜好,至少受过三位学者的驳斥,那三位学者是(作于一八二五)作者李汝珍,诗人袁枚(一七一六——一七九九)和经学家俞正燮(一七七五——一八四○)。这三位学者都是具有独立的精神和伟大的精神的。但这种风尚不遽废止,直至基督教会推行社会改革事业时始渐有收效。这种改革事业,中国妇女对之应该深深感谢的。但基督教会的成效,也受了当时环境的协助,因为中国妇女从其他方面获得了较可忍受的代替品,即摩登姑娘的高跟鞋。高跟鞋提高了女人的形体,发展一种婀娜的步姿,更产生一种幻象,使觉得她们的足部看去好像较实际者为小。李笠翁所著关于生活的艺术的精深的观察,至今犹为真理。其语云:“尝有三寸无底之足而与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处,反觉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则趾尖向下,而秃者疑尖;无底则玉笋朝天,而尖者似秃故也。”此种对于无聊人生之精深的观察,常为中国人天才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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