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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从小到大记得的事

    全都跑去看。真是一个小女儿,刚生下来的,样子还是像在娘胎里似的,缩着抱着头。就在回水那,一直打转,打转。那个人就上我家拿一个锄头,一弄,弄到旁边,让水冲走了。那一天,我饭都吃不下。我想着女孩真是可怜。农村老说一句话,说有女儿,沤粪都不给人家做媳妇。现在真是女儿沤粪了。

    我们县有一个老单身汉,五十多岁,捡了七个孩子,一起去要饭,人家都给。后来孩子大一点了,他就让小的要饭供大的孩子上学,拿了两个大箩筐。

    还有一个老单身汉,也捡了一个女儿养着,现在还养着,还给她上学念书。王榨还有一个媳妇,她舅舅也是个单身汉,也捡了一个女儿让她妈帮养,养着吧,她舅舅也不要了,也没衣服穿。

    还有很多人捡来养,大多是单身汉,四五十岁的单身汉,捡一个女儿,想着老了能照顾。我们村的秋香生了两个女儿,她爸爸让她赶紧扔掉一个,她丈夫气得要死。他说,两个女儿怎么了,老了两个女儿买肉吃,他说多少人享了儿子的福啊?

    我们村有一个人也捡了一个女儿,养到九岁了,什么活都能干,还帮她洗衣服。她只能生一胎,生不了第二胎。她不挨罚。

    现在捡不着女儿了,要是第一胎生了女儿,第二胎怀孕了,就自己去做B超,要是女儿就打掉了。我还说呢,等八筒长到十岁了,就去捡一个女儿,现在哪有啊,捡不着了。

    我们村男的大多数是文盲,不上学,不爱上。最多上一两年小学。小王(木珍的丈夫。我很奇怪她把自己的丈夫叫小王,跟单位一样)四兄弟都没上学,都挺厉害的,混得好,谁都不敢欺负。他大哥不认字,照样当村长,还当过治保主任。有些女孩考上初中也不去,都去广州打工,自己不想上学。现在的小孩都上小学。

    我最喜欢的事情?第一是打麻将,第二是看书,第三是打毛衣。

    全村有三四个人爱看书,都是女的,有三个是六几年生的,一个是七六年生的。

    看金庸、琼瑶、岑凯伦,还有就是。是村里订的,杂志一来,我们几个都抢着看。村里有几个爱看书的,都是女的。最小的一个是七三年生的,读过一年初中,我六五年生的,小学毕业,在村里算是有文化的人。

    小王会写自己的名字,不会写信。

    我们在家一天到晚打麻将。不睡觉,不吃饭,不喝水,不拉不撒,不管孩子,不做饭,不下地。要是小王做了饭,端给我,我就吃,不端,我就不吃。两个孩子,一儿一女,从小就喝凉水,饥一顿饱一顿。女儿小,娇气,每天要两块钱买零食吃,吃了零食就不吃饭了。儿子懂事,九岁那年自己走了五里地找外婆,让外婆教他做饭。

    有两次打麻将都快打死过去了,不吃不喝不睡打了一天一夜,突然眼睛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也说不出话来,全身发软没力气。当时以为快死了,睡了三天,没死,又接着打。

    我们村女的都这样,天天打麻将,都不干活,还爱吃零食,每天不是瓜子就是蚕豆,不然就煮一大锅鸡蛋,一大锅花生,大家围着吃,全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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