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肯再“把身体借给他用”
是对我的伤害?琼玛说过,他“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岂止不够重视,简直是在作践。
牛虻的革命同志玛梯尼是一个性情温厚得少见的男人,他也觉得牛虻对我“未免有点残忍”。也许,牛虻有两种对女人的需要,对我是伊壁鸠鲁式的需要,对琼玛是柏拉图式的需要。但我并不是伊壁鸠鲁式的女人,只晓得感官的沉溺。我们吉普赛人与犹太人不同,既不感兴趣政治,也不感兴趣赚钱,只钟情自然的生活。我们吉普赛人的生活观也与道家和佛家的自然生命观不同,我们不觉得人性的欲望是什么累赘。在自然人性的欲望中忘我,是很美的人生。自然人性的生活也是一种精神。
牛虻伤害我,是因为革命?我看不见得……自从他回到自己少年时生活的地方,就变得有些神经质。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牛虻对蒙太尼里有一种奇特的感情,表面看起来,憎恨蒙太尼里到了疯狂的程度,骨子里对他有一种像见到久别的父亲那样的爱。我对牛虻说:
(3)
“不管是不是敌人,你是爱他的,爱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厉害。你敢对着我的脸说一声这是不确实的!”
牛虻承认:“这是确实的。”
有一次,牛虻外出搞秘密活动三个星期,回来后我欣喜万分,牛虻却对我冷冰冰的。他对我说,他一直以为,他离开我时,我会自己过活,会自己找朋友厮混。这一次,他才知道我“感觉到非常寂寞”。其实,牛虻是既自恋又自怜的男人,对我的生活感受从来就没有一点感觉。牛虻去干那桩偷运军火的秘密活动前,我与牛虻大吵一场。我对他说:“如果你是爱我的,你就不会这样丢开我,让我夜晚一睁开眼睛就猜想你有没有给人家捕去,一闭上眼睛就梦见你已经死掉了。你全不把我放在心上,当我比那只狗还不如!”
牛虻这时才承认“从来不曾爱过”我,但否认自己存心伤害我。这话让我伤心透了。他还说自己不相信、也不尊重“传统的道德法典”,以为“男女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个人的喜爱和不喜爱的问题”。我们吉普赛人倒不见得不赞同这种看法。问题是,他说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明明是在说谎,当初要不是他死缠着我,我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处境。况且,既然“从来不曾爱过”我,为什么又要与我在一起?我不懂,不爱我却与我同居,同我做爱,竟然说没有存心伤害我。我的身体只是牛虻干革命累了休息一下的温软枕头,或者解决干革命无法耗尽的性欲的工具。一个如此敏感、对痛苦和受屈辱如此敏感的人,竟然不知道我受的伤害!他不把我看作一个有感情、会受伤、生命也会破碎的女人,而只是他“从路上拾得来的”东西。他和他的一些同志一样,把我看成妓女,以为在他和我睡觉之前,我已同成打的男人睡过觉。你们这些后来听惯革命故事的人也一定这么看我,把我当下贱女人。的确,我是吉普赛人,性欲很强(革命者牛虻的性欲也很强,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但我并不随便同男人睡觉。既然牛虻对我说“从来不曾爱过”我,我只有离开他,跟一个爱我的吉普赛男人走。我不肯再“把身体借给他用”,我们吉普赛女人把人生看作流浪,看重人生流浪中的两情相依。我留给牛虻一张纸条:“我是一个女人,我是爱过你的,就为了这个缘故,我不愿意再做你的婊子了。”
牛虻对我的出走感受如何?
他感觉自己挨了“一记耳光”,感到自己的自尊受了伤。用他的话说,自己的心被人“拖到污泥里,给过路人践踏”。好像我出走,受伤害的不是我,而是他,好像只有他的心才会受伤,只有他才有自尊心。我看他倒像有受伤过敏症。究竟什么使牛虻对自己受伤害那么敏感,对伤害别人竟然毫无知觉?革命者都是这样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