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一章
    (1)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这是图图写给我的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情书里的一句。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并非图图原创,而是出自一位很有名的女诗人的诗,可是每次想起,仍然唏嘘。

    图图遇见我时,我们真的都在最美丽的时刻,最肉麻不堪又最灿烂夺目的青春年华。

    她是我的初恋。

    那时候,我还是电子系一个不务正业的学生,每周都有几天扔下功课,去市中心一间酒吧卖唱。一把吉他,一把还过得去的嗓子,是我表演工具的全部。

    后来,慢慢有志同道合的人加入进来,先是张沐尔,后是怪兽。

    怪兽是贝斯手,张沐尔司鼓。

    我们组成一支叫“十二夜”的乐队。

    那不是一间很有名的酒吧,演出场所也很不专业。简单说,就是不可能每次都有鼓,也不是时刻要用到贝斯。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仍然是孤单一人,拨几个简单的和弦,唱一些或流行或过时的歌曲。

    其实酒吧唱歌收入并不高,我在乎的也不是钱,而是那种可以在黑暗处低吟浅唱的感觉。

    那种又喧嚣又孤单的感觉,无限接近自由。

    在那个所有人都各怀心事的地方,其实没有人在意你的悲喜,他们听到的只是歌声。如果运气好,当然他们偶尔回忆其人生中的这一刻,会忽然想起,有个人在寂寞空旷的背景里这样歌唱;他们会想不起这个人的样子,但那遥远模糊的歌声,会让他们惆怅。

    这就是我心里的音乐,它或许永远不能像衣食住行一般让人念念于心,却可以暗中记录人生的全部时光。至少,当我回忆起每一段光阴,都会有音乐作背景。人生是这么动荡不安的长路,只有歌声可以让人休憩——后来我会刻意地把每一段日子用乐声标志,好让自己不至于遗忘。

    比如,遇见图图的那天,在我的记忆里,标志为: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因为她的到来实在排山倒海,阴差阳错,命中注定的,我躲不了,当然,也不想躲。

    也可以说,她一直都在,她是这间小酒吧的常客。我以前也模糊看到过她,但当时她和一般喜欢泡酒吧的女生没什么两样,穿着入时,眼神浮华,总是和一些看上去不太像好人的男生厮混。

    我对这样的女生历来不感冒。那时候我二十一岁,对爱情有自己的期待。我固执地认为我将来的女友会是那种古典型的女孩,黑头发、黑眼睛,开朗善良温柔,当然,也很漂亮。

    在我遇见图图那天以前,我对所谓命运,一无所知。

    我的工作时间从八点开始,断续唱三个小时。然后,酒吧老板请我喝上一杯,结给我当晚工钱。那天我低着头喝一杯橙汁,夜已经有点深了,酒吧里的音乐换成劲爆的舞曲,衬着灯光掩映下光怪陆离的人脸,我居然有些昏昏欲睡。

    把我吵醒的是酒杯碎裂的声音,人声一下变得尖锐起来。有人打起来了!有人跑,有人拉架,总之混乱不堪。这在酒吧里是常事,我已经见惯不怪,第一反应是去找老板结工钱,当我好歹背着吉他冲到吧台,正听见一个男人尖声叫嚣:“你就这么走?你敢走?你走了老子杀了你全家!”

    黑暗里不是特别看得清楚,不过我还是看到,他圆圆的脑袋被一杯来历不明的液体袭击,他所剩不多的头发被那些液体粘成一团,非常有趣。

    既然有趣,我当然是要笑的。

    吃了亏的家伙马上把矛头指向我:“你笑什么?你敢笑?你和她是一伙的?”他挥一挥短粗的胳膊,几个人向这边包抄过来,我看情形不对,顾不得多想,一记右勾拳,利索地放倒一个。

    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已经看到围
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没有人像我一样简介 >没有人像我一样目录 >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