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憧,在那里互相追逐,就是冬天,有时候,还会剩下几个孤魂野鬼,在寒风中,徬徨徘徊,直到天明。那天,我已精疲力尽,遍身麻木,於是便加速脚步,往七十二街家里走去。走到公寓门口,后面跟着我的那个人,却追了上来,声音颤抖地叫道:‘先生,有零钱么?我饿了。’我回头看,发觉那竟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裹在一件黑呢带斗篷的大衣里,斗篷盖在眉上,遮掉他半张脸,他佝着背,一身抖瑟瑟的。我对他说,我楼上有热可可,他便跟了我上去。进到房中,他脱去大衣,里面只穿了一件暗红色破旧的套头紧身衫,露出他那瘦羸的身子来。他有一头大卷大卷乌黑的头发,蓬松松地堆在眉上,一双大得出奇的黑眼睛,深深嵌在他那张削薄青白的上,烁烁发光。他看起来约莫十六七岁,象是一个波多黎哥的孩子。我冲了一杯热可可端给他,他接过去,双手捧起杯子,也不怕热,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得精光,他那张冻得青白的脸上才渐渐泛出一丝血色来。他坐在我的床沿上,一双大眼睛闪烁烁地望着我,在期待着。我知道,那些孩子们要的是什么,二十块、三十块,一个礼拜的饭钱,一个礼拜的房租。我过去伸出手去剥他的衣服,我要尽快打发他走,好蒙头睡觉。当我的手指尖戳中他的胸前,他突然啊的一声惊叫了起来,我赶忙缩回手,孩子抬起了头,对我歉然地笑着,可是他的眉头却紧皱着,一双大眼睛好象痛得在迸跳似的。他自己缓缓地将衣衫卸下,露出了赤裸的上身来。在他那瘦骨棱棱青白青白的胸膛上,横横斜斜,赫然印着几条伤痕,条条有手指大小,青的青,红的红,交叉的地方,一块伤疤,有酒杯口大,正正压在他的心口上,伤口破了,发了炎,浮肿起来,鲜红的,在淌着黄色的浆液。孩子告诉我,前几天的一小晚上,他在公园里,撞见一个穿皮夹克骑摩托车裤带上挂满了铿铿锵锵白铜锁匙有虐待狂的家伙,将他带了回去,用一根长长的铁链子把他捆绑了起来,鞭着他象狗似在地上爬。‘绑得太紧了,磨破了——’孩子指着他胸口上那块酒杯大的伤疤说道,他嘴角上一直浮着一抹歉然的笑容,那一双深坑的大眼眼,闪烁烁的。那一刻,就在那一刻,突然间,我在他心口鲜红的伤疤上,看见了那把刀,那把正正插在阿凤胸口上的刀。阿凤倒卧在地上,一身的血,也是那样望着我,一双大眼睛痛得乱跳,可是他那抖动的嘴角上,也是那样,挂着一抹无可奈何歉然的笑容。多少年来,我完全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知觉。可是那一刻,那一刻我好象触了高压电一般,猛地一震,心中掀起一阵剧痛,痛得我眼前一黑,直冒金星。我抓起那个孩子一双冰凉的手,握在掌中,拚命揉搓。我跪倒在他面前,把他那双又脏又湿裹满了雪泥的靴子脱掉,捧起他那双僵冻肮脏的脚,搂进怀里,将面腮抵住他的脚背,来回磨擦,一直抚弄到他那双僵冻的脚温暖了为止。那个孩子被我弄得手足无措起来,我也不顾他反对,把他抱上了床,替他脱去衣裤,去找了一瓶双氧水,用棉花蘸了,替他把他胸上的伤痕轻轻洗干净,然后将一张厚厚的毛毯盖到他身上去。我坐在他头边的地板上,守着他,直到他闭上眼晴,疲倦地睡去。我站起来走到窗边,斜对面中央公园里,树上地上都盖满了一层洁白的雪,太阳刚升起,照得一片晶亮,眩人眼目。我企立在窗前,一身的血,在翻腾,在滚烧,脸上一阵阵的热,如同针刺一般。从前的事,一幕一幕,象万花筒似的,拼凑起来。猛抬眼,我瞥见窗玻璃里,映着一具骷髅般的人影,多少年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

    “那个孩子,在我那里居留了三个多月。他的名字叫哥乐士,哥乐士是波多黎哥人,是从圣璜来的,他的英文破破碎碎,夹满了西班牙话。他告诉我,三年前他们全家移民到纽约,父亲不愿负担家累,弃家而走,母亲就那样疯掉了,给关进了市立神经病院。有一天,我们走过东河河边,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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