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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3
羽毛,披上人衣的真秃鹰。

    因为老化与骨质疏松症,秃鹰的颈椎从多年前就渐渐向前弯折,直到整个脖子与地面平行,从此他的头颅永远俯瞰大地,仿佛随时都在寻找失物,就算与人谈话时,他也不抬头,只吊起双眼往上瞪,推出壮观的抬头纹,看起来很有万分怀疑一切的味道,其实这种身形最适合观察小姐们的臀部,也方便捡拾地上的烟蒂。

    秃鹰的另一个特出之处在于,他赖在河城的历史够悠久,他是城里最资深的老鸟,你可以直接说他是老中之老,鸟中之鸟。

    一般而言,人们迁入河城后,为了早日取回公民身份,只有拼命工作,直到清偿了四分之一债务(其余四分之三注定永远是呆账),得到公家的一笔生活基金(金额绝对保证让你生活得比在河城中更寒酸),以及一纸全新身份证明(由辛先生签发,如果他愿意的话),回乡去重新做人,人们居留河城的时间从几个月到数年不等,出城时,也有一些人选择了远离家园的方向。

    而秃鹰的大问题却出在他没有故乡。

    秃鹰来自一个据他形容“只有鸟蛋大”的、没有几个人能顺利念出发音的小国家,多年前,当秃鹰远走天涯非法打工时,恰巧他的祖国一分为三,三个鸟屎大的新国家都不承认他的护照,他忽然变成天涯孤雏,可惜年纪实在大了一些,缺乏可爱与可怜的特质,没有人接济他,秃鹰只好周游各种收容单位,无时无刻不要求回家乡,同时持续不停变老,当他辗转被移送来河城时,已经老得连乡音都无法说得纯正了。

    “别管乡音,瑞德,我跟你保证不管秃鹰说什么都没人听得懂,”我开始给小麦穿上衣服,这工作不难,因为hushi只帮他准备了一件松垮罩袍,连内裤也省了。“他改说英语更惨,谁听见都抓狂,偏偏他又话多,秃鹰一开口啊,你会恨不得他的下巴跑出字幕。”

    小麦不捧场。虽然令人泄气,我还是告诉他,其实我挺喜欢听秃鹰说话,尽管他的口音太诡异,每听一句都得加上三分揣测,五分捉摸,但正巧就是这种沟通模式,加深了内容的隽永,既然秃鹰曾经是个哲学教授(他自己说的),也曾经是个得过奖的诗人(他强调是首奖),那么他语焉不详的特色就更值得人欣赏。

    只有我一个知音,秃鹰无法继续保存诗人气质,他开始努力学习正音,为了让语意确凿,他修改表达风格,说话越来越简短,越来越严峻,以动词为主,命令式句型。

    “你,教我说国语。”秃鹰说。

    “啊?我以为我们现在说的就是国语?”我问。

    “说人听得懂的国语。”秃鹰说。

    正音训练的效果不佳,也许秃鹰的舌头还是太思乡,但他的大脑清楚,知道他必需放弃过往,秃鹰很起劲地找寻门路,想就地取得公民身份,他不知从哪边弄来了一张表格。

    “你,帮我填。”秃鹰说。

    “这是什么东西?”我问。

    “填完它,全部都打勾。”秃鹰说。

    那原来是一张器官捐赠同意书,据说填了之后有利于申请公民资格。

    “我还能说什么?”我问小麦,“秃鹰说他全都捐了,我能提醒他,他的肝,剁了做狗罐头都嫌老吗?人家对未来还是充满希望,还是想要出去闯天下啊。”

    我帮小麦穿好上衣,遍寻不到衣扣,只在胸前找到一对系带,我打上蝴蝶结,将他翻个面,整理他的后襟。

    “听得懂我的意思吧?年轻人,你这时候当废物还太早,好吗?给我健康起来。”我响亮地拍了一下他的臀部,动作就像一个帮小宝宝扑好痱子粉的妈妈那样自然,只是不幸我正好击中小麦一块泛血的脓疮,双手顿时失措,我只好扶他偏过身,“我们看看那边,多好的……”

    本想要小麦欣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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