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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恩家的诅咒》——心理学的诅咒
    众所周知,十三岁就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大学”的达许·汉密特完全是自学出身。他于一九二一年搬家至旧金山,并和他住院时结识的护士约瑟芬·朵兰结婚。朵兰是老天主教徒,汉密特自己则当然没宗教信仰——这是一对年轻可怜的贫贱夫妻,还雪上加霜地立刻有了小孩。彼时的汉密特尚未写小说,且带着后来跟他一辈子的肺结核,体重更一度掉到一百三十二磅,没人需要知道他是谁,旧金山市更不会晓得,这个瘦条条的年轻穷鬼日后会让本市成为侦探小说地图上的不朽地标。

    当然,旧金山市对于孕育这位冷硬私探小说的天才绝非全无贡献——尽管完全是无意中贡献出来的。我指的不是汉密特任职、日后直接取材的平克顿侦探社,而是这小两口租赁的房子附近的旧金山市图书馆。汉密特一得空(彼时他空得很)便泡在这里,读报、读杂志、读一大堆书,书的幅员极广,从流行小说、侦探小说到经典小说,从人物传记到历史等无所不看。其中,影响汉密特最大的,据他成名之后自己回忆(不止一次),是亨利·詹姆斯,汉密特还洋洋得意地说,很多朋友被他对亨利·詹姆斯的熟悉程度给吓一跳。

    亨利·詹姆斯是谁?这是跨越十九世纪后半到二十世纪初的美小学说祭酒,写实主义大师——我好奇的是,汉密特有没有爱屋及乌地连亨利·詹姆斯哥哥的著作也读,亨利·詹姆斯的哥哥威廉·詹姆斯的名气和影响力一点也不逊于乃弟,但他不写小说,是搞心理学的,他是美国实用主义的宗师,杜威哲学的源头,长达半世纪美国社会思想的代表人。

    我的好奇来自眼下这本小说——《戴恩家的诅咒》,这是汉密特一九二九年和《血腥的大丰收》同年出版的小说,也同是那位中年的大陆无名探员所负责的探案,只是在《戴恩家的诅咒》中,大陆探员没再被派去另一个鱼肉乡里的野蛮城市,而是闯入中上流阶层的家族连串谋杀案之中,因此,虽然全书总计的死亡人数不下于血流成河的《血腥的大丰收》,却少了外在暴力,多了内在心理,汉密特自己大概都不太习惯笔锋如此转而向内,他自己说,这是一本神经兮兮的小说。

    心理学快餐

    小说牵扯到心理学,甚至直接使用心理学者的发现和理论,这极常见——正统小说如此,侦探类型小说更如此,毕竟,侦探小说立基于谋杀、立基于犯罪、立基于人心幽黯之处,百尺竿头地更一脚跨入现成的心理学领域,看起来不是极方便、极理所当然吗?

    然而,小说,就创作成就面而言,太被方便和理所当然所吸引,往往就糟糕了——小说的成就,往往从不方便、不理所当然而来。

    或者,我应该更周全地来说,侦探小说作为一种类型小说,顺风鼓帆般往方便、理所当然的方向开大门走大路,从商业面来考量当然是有利的。首先,它因此更有效率。因为侦探小说作家可简单取用心理学者旷日费时临床实验和殚精竭虑思考的成果,既开拓了题材,又不用多花心力,是标准即溶式的有效写作方法,这样的好效率,是每个“时间即金钱、题材即金钱”的类型作家所汲汲以求的。其次,它带来了新的卖点。某些在社会流传有年的心理学主张,比方说乱伦禁忌,比方说俄狄浦斯情结,和社会大众之间往往呈现着某种奇怪的关系,一方面这些名词人人耳熟能详,另一方面对它的实际内容却不甚了了。于是,它们遂成为某种极有趣的流行符号,朗朗上口,却又神秘幽深,你望文生义时带着某种威吓和可怖意味,如人性的永生诅咒。侦探小说作家援引这样社会既有的“流行/神秘”符号当然极有利,它可有效替代已压榨殆尽的原始诅咒符号(比方说,法老王的诅咒或印度西藏东欧或管他哪里某个不祥宗教宝物的诅咒),继续保有那种宿命性的威吓趣味;同时,这还让侦探小说看起来有出处有学问有气质,增添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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