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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屋》——终于,新的推理女王出现了
觉这整个配套式的变异:书变厚了,书中的人物角色深化了也丰腴了,诡计和书末破案解答的重要性,逐渐被犯罪心理的深层探索和描述所取代。

    尽管如此,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此种新旧交替的恼人时刻,年纪较长的人总不免有进退维谷的撕裂之感。一方面,他们在理智上洞悉变化之必须与必然,非个人的意志所能转移;但另一方面,他们不免对自己认真相处数十年的昔日故土有种种的眷念不舍,包括记忆、骄傲、情感以及新事物扑面而来难免挟带的种种泥沙和杀戾之气有排拒之心。

    这种时刻你需要年轻人。

    当然,这种时刻的年轻人往往也可粗分为两种,一种我们可戏称为“坏的”年轻人,他们执行的是类似推土机怪手的功能,以拆毁夷平为己任;一种我们相对可称之为“好的”年轻人,他们贡献出可堪取代、并成为往后发展基石的东西。年轻且活力勃勃的渥特丝很可能是后一种,她没有老一辈昔日荣光的沉沉包袱,直接且强悍地踩上这新潮头的顶峰,毫不畏怯地宣告新时代正式到来。

    从不定冠词到定冠词

    首先,渥特丝放弃了固定的破案侦探,更遑论从柯南·道尔“福尔摩斯+华生医生”以降的对比讨巧设计方式,这当然使得她的小说牺牲了让读者有情感投射暨黏附的先天优势,但她因此也换取到一次又一次重新凝视每一宗特殊罪案的自由。

    当你对每一宗罪案做如此专注且各从其类的凝视时,谋杀便不太可能被简单化约成仅仅是一种悠闲优雅的游戏而已,而是在冷凝不可撼动的社会底层流窜不可收拾的强烈激情——渥特丝笔下完全不见那种维多利亚式的贵族氛围,她的小说激烈、现代、强大雄厚、带着“左岸”眼光,甚至,呃,有点残忍,这说明了美国人为何瞠目结舌地用“最强有力的”“最叹为观止的”这样的重话来赞誉她。要知道,类似的评语,这整整半世纪以来,一直是他们用来护卫自己本土的冷硬犯罪小说,并用来嘲讽英式古典推理的最有力武器。

    凝视事物,其实很像抬头凝视夜空的星星一样(当然,很久以来住台北市的人就丧失了这种乐趣和经验了),刚开始你只能看到一等星二等星三等星,但随着时间过去,瞳孔逐渐适应,更小更弱的星星会古怪地一路不停浮现出来,最终你甚至会清晰看到辽穹宇宙只如一小团鬼魅白气的星云星团银河云云——你看得愈久,就会看得愈清楚。

    一宗罪案看得够久够清楚,同样的,你不会只大而化之看到所谓的“凶手”“被害人”“嫌犯”等宛如一等星的概念身份而已,人的独特性和不可化约的细腻肌理会一路浮现出来,就像雪花一般,尽管乍看同样有着六角结晶的极其类似外表,但我们知道,那些仔细看过的人告诉我们,打从亘古以来从来就没有任两片是真的一模一样的。

    再看下去,你也会进一步看出这一宗罪案原不是悬空的、超越于我们人生基本经验之外的,相反的,它往往和我们的当下现实有着隐藏、但强而有力且无可替换的联结。如此的察觉,很自然会逼使我们回头来检查我们当下的社会,当下生活的城市,当下的规范和意识形态局限,因为我们知道,惟有通过这样有点烦有点累的思维过程,这么一宗罪案才可能得到比较准确比较完整的解释。

    所以在渥特丝笔下,人是有现实色泽的,不单单只是个薄薄的剪影而已;大伦敦市也是有现实色泽的,由可触摸的实体和我们可感知的欲念、挫伤、想望和悲悯所交织而成。它再回不到古典推理传统那样的“一件凶案”“一个被害人”和“一个凶手”;而是“这件罪案”“这个被害人”和“这个凶手”——用英文基本文法来说,渥特丝用的不是泛称的不定冠词“a”,而是特指的、会让人一头栽进去的定冠词“the”。

    是神是魔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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