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八章 彻夜之谈 利民之举
一大业,必得富国强兵,而欲达此目的,在目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又必须实行变法。变法与否,变法彻底与否,决定着各诸侯国的命运。对于幅员辽阔、物产丰富、国基坚实,但由于统治集团腐败和生产关系落后而使国家由鼎盛迅速趋于衰落的楚国来说,变法尤显得重要,这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关键。屈原素以娴于辞令著称,讲这一问题时既观点明确,态度明朗,又异常委婉和策略,使怀王听着入耳,品着有味,乐意接受。

    屈原说,楚之明君早就认识到了变法的重要,君臣的法治观念较强,远在春秋时的楚成王(公元前671年——公元前626年)和楚庄王(公元前613年——公元前590年),就有两则遵法崇制的故事。

    楚成王的令尹子文的同族中有人犯了国法,而掌管司法的“廷理”知道犯人是令尹的本家,就把他放了。子文闻听此事,便把该廷理找来严加批评,说他这样做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并且大义凛然地声言:“吾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而且还亲自带着他的这个族人到廷理面前说:“不是刑也,吾将死!”廷理只得依法处理了这个犯人。楚成王听说令尹子文如此大公无私,大义灭亲,执法如山,连鞋子都顾不得提,就慌忙跑到子文家检讨说:“我年齿尚轻,用人不当,有背令尹之心志。”于是罢了廷理的官,并从此更加信任子文了。百姓闻听此事后说:“有令尹若此,楚有何虑哉!”并编成歌谣,唱道:“子文之族(人),犯国法程(律)。廷理释之,子文不听(不同意)。恤顾怨萌(偏顾私亲,就会使人们产生不满),方正公平(执法如山才算公平)。”

    屈原再次讲述了楚庄王有“茅门之法”的故事,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屈原见怀王两耳高耸,双目圆睁,正听得兴致勃勃,进一步讲道,楚不仅有遵法崇制的传统,而且早已有法律制度的实行和法律典籍的存在。据《左传》记载,楚国原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等法典。孟子也曾说过:“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是同样性质的典籍)。”《左传》还说:“蒍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可见,楚不仅早有法典,而且还为别的诸侯所采用。

    战国初期,楚悼王(公元前401年——公元前381年)曾任用吴起实行过变法,变法实行一年之后,效果十分显著:“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在较短的时间内便南征北伐,鏖战中原,饮马黄河。但吴起变法实行的时间不长,楚悼王一死,强大的旧贵族立即复辟,废除新法,乱箭射杀并残忍地肢解了吴起。尽管如此,它对楚国政治生活的影响却是深远的,在吴起之后差不多半个世纪的楚威王,也倾心于法制术数,惜其未能实行。

    为了进一步说明变法之必要,屈原又给怀王讲了两则很有风趣的故事。

    有个搭船过江的人,一不小心,将所佩带的一柄宝剑从船边落到江里去了。那人马上在船边落下剑的地方刻了个记号。有人问他:“喂,你划记号于船边,做何用处?”那人回答说:“吾剑从此坠于水,待船靠岸,余将从此下水求之。”

    舟行而剑不行,若干时辰之后,按所刻记号下水求之,岂不可笑!

    楚人欲袭宋,使人先在澭水之上作了标记。澭水突然暴涨,楚人不知,于夜间循所作标记渡水,淹死一千多人,士卒惊骇,狂呼乱叫,其声如同都市里的房屋倒塌一般。先前楚人设标记时,是可以循标记而渡河的,如今河水暴涨,楚人仍循原标记渡河,这是其所以失败的原因。

    从古到今,由远及近,屈原一直说到眼下。眼下,强秦与东方六国的对抗争夺正日趋尖锐激烈,秦正处鼎盛时期,而楚则由盛转衰,每况愈下。但这时的楚国仍不失为“天下莫如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屈子传简介 >屈子传目录 > 第八章 彻夜之谈 利民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