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俭约第十八
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之道也?”固请至于再三,竟不许。

    【注释】

    ①秋霖:即秋雨。

    ②卑湿:潮湿。

    ③糜费:耗费过度。

    【译文】

    贞观二年,公卿上奏说:“依《礼》中所讲的,六月夏日,可以居住在凉台,但是现在夏天暑气没有退却,秋天凉气刚刚开始,皇宫中非常潮湿,所以请求修建一座暖阁让您居住。”太宗说:“朕有哮喘病,难道就不怕潮湿?但如果修建的话,会浪费许多人力物力。以前汉文想修建露台,因为怜惜十户百姓家产(而放弃这个想法),朕功德不及汉文帝,而比他还要奢侈浪费,难道是为人父母的道理吗?”所以再三上书,太宗就是不允许。

    【原文】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崇饰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①,百姓所不欲者劳弊。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朕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诚能自节,若百姓不欲,必能顺其情也。”魏徵曰:“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臣闻‘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②。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③,遂至灭亡。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更万倍过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对甚善。非公,朕安得闻此言?”

    【注释】

    ①放逸:游赏玩乐的意思。

    ②峻罚严刑:严酷的刑罚。

    ③竞为无限:都争着这样来做而无限度。

    【译文】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说:“用华丽的装饰宫殿,游览、观赏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帝王想要做这些的原因是要享乐,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样会造成他们)劳弊。孔子说:‘有一句话,可以终身施行的话,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劳弊的事情,实在不可以强加在百姓身上。我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决定,如果能自我约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够顺应他们的情况。”魏徵说:“陛下本来已经爱民,每每约束自己来顺应百姓。臣听说:‘为别人着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夺利为思想的人不能长存。’隋炀帝思想贪得无厌,只喜欢奢侈,主管官员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严刑待之。上级喜欢的,下级就千方百计奉承,长此恶性循环,直到灭亡的一天,不是书中记载,陛下也亲眼目睹过。因为他(炀帝)暴虐,所以顺应天命让陛下取代。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训,现在就不仅仅是这样了。如果不知足,就比这还要严重得多。”太宗说:“爱卿所说的很好!不是你,朕怎么能听到这番忠言?”

    【原文】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近读《刘聪①传》,聪将为刘后起凤仪殿,廷尉②陈元达③切谏,聪大怒,命斩之。刘后手疏启请,辞情甚切,聪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读书,欲广闻见以自益耳,朕见此事,可以为深诫。比者欲造一殿,仍构重阁,今于蓝田④采木,并已备具,远想聪事,斯作遂止。”

    【注释】

    ①刘聪(?—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国君。310至318年在位。匈奴族,一名载,字玄明,刘渊之子。河瑞二年(310)刘渊死后,杀兄夺位。在位时穷兵黩武,广建宫殿,浪费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②廷尉:狱官。

    ③陈元达:字长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陈。刘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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