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儒生而起家军旅」-编练淮军
将。李鸿章供认:“各营官尚有可用之材,但无统将。楚中诸老虽相爱之甚,竟难以偏稗畀我。沅甫方伯终不欲东,俊臣(陈士杰)廉访以母老辞。独立无助,能不愧惧。”
④其三曰粮饷不继。李鸿章致函吴煦说,“朝旨叠催起程,惟恐不速。弟亦急欲就道,无如水陆各军丝毫无可指之饷,行装难措,举步维艰。如蒙尊处分惠十余万金,发给弁勇一两月行粮,庶可早抵下游,共维全局。”
①他在写给李桓的信中表白自己“不得不专盼上海解济”的苦衷, 然而“彼间屡逼寇警,商货顿滞,当事又摇摇欲动,辄无意迎馈我师,帅已两次具奏鸿章二月杪成行,其迟延之咎,固难独任矣。”
②湘淮“本系一家,淮由湘出,尤育水源木本之谊。”
③因而湘军和淮军有着基本的一致性。其一曰“营制饷精皆同”
④。湘淮军改革绿营之制,略仿明代戚继光“束伍”成法,分营立哨。湘淮军均以营为单位,设营官1员,每营分前后左右四哨,每哨设哨官、哨长各1员,每哨正勇分为8队,1、5两队为抬枪队,2、4、6、8各队为刀矛队,3、7两队为小枪队。刀矛小枪每队正勇10名,拾枪每队正勇12名。每队又置什长、伙勇各1名。每一哨官有护勇5名,伙勇1名。合计每哨官兵共有108名,四哨官兵共有432名。此外营官还有亲兵6队,不置哨宫、哨长,其中1、3两队为劈山炮队,2、4、6各队为刀矛队,5队为小枪队。各队均置什长1名,亲兵10名,伙勇1名,合计6队共有72名。连亲兵与4哨合计,每一营官统带504名。综合一营武力,包括劈山炮2队,抬枪8队,小枪9队,刀矛19队,共有38队。每营除正勇外,还额设长夫180名,使之分执粗重之役,俾正勇出征则无误战事,平居则致力操防,是谓长夫之制。此外,淮军还因袭了湘军的薪粮、恤赏、濠垒、营务处、粮台等制度⑤。其二曰兵为将有。湘淮军“以召募易行伍”,以将帅自招的募兵制代替了兵权归于兵部的世兵制,从而改变了兵与将、军队与国家的关系。湘淮军以各级将领为中心,先设官,然后由官召兵。后来,李鸿章对李宗羲说:“涤帅与弟,治军十余年,皆先选将,而后募营,其营哨须由统将自择,呼应较灵。”
①之所以“呼应较灵”,就是因为这种制度使统领、营官、哨官成了大帅的私属,而弁勇也成了营官、哨官的私兵,“一营之中指臂相联,弁勇视营、哨,营、哨官视统领,统领视大帅”
②,全军只服从曾国藩或李鸿章,完全成了“曾家军”或“李家军”。其他省区的将帅固然指挥不了,就是清朝中央也休想直接调遣。
当然,淮军从建立之初,就有某些区别于湘军的特质。其一曰兵将冗杂。
湘军的组建原则是“选士人,领山农”。湘军将领主要是一些名利蒸心而政③ 《周懿慎公自订年谱》,卷上,第7页。
④ 李鸿章:《复李 堂方伯》,《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第9页。
① 李鸿章:《复吴晓帆方伯》,《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第7页。
② 李鸿章:《复李 堂护抚》,《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第5页。
③ 柴萼:《梵天庐丛录》,卷4,第32页。
④ 王定安:《湘军记》,谋苏篇,卷10,第138页。
⑤ 参阅王尔敏:《淮军志》,第73—87页。
① 《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4,第22页。
② 王定安:《湘军记》,卷20,水陆营制篇,第338,337页。
治地位不高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其中有科名的多达 30 人。淮军则有所不同。李鸿章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