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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早期—和戎—外交」-中秘和中英交涉

    ①在李鸿章心目中,秘鲁是一个没有“教化”的小国,“国贪势弱”,远隔重洋,不可能对中国构成军事威胁。既然中国较之于和鲁,我直波讪。

    我强彼弱,那么,李鸿章在谈判中敢于冒着决裂的风险,就不难理解了。在中秘条约互换之后,李鸿章深知靠一纸条文并不能禁绝秘鲁拐骗、虐侍华工的悲剧重演,因而建议清廷:“迅派正使、副使前往秘鲁,按照条约等件,凡遇可以为华工保护除弊之处,随时商同该国妥立章程”,以期使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十数万华人,“将死而得生,免危而复安”。清廷深以为然,决定派陈兰彬为出使美、西、秘国大臣,容闳帮办一切事宜。不过直到 1878年初,在清廷简派公使已将近3年的时候,陈兰彬才磨磨蹭蹭地出洋赴任。

    就在中秘换约前半年,因马嘉理幸而引发了持续一年半的中英交涉。如果说在中秘订约谈判和换约中,李鸿章的特点是执意抗争的话,那么在中英交涉中,李鸿章就以“委曲求全”而着称了。

    马嘉理案是英国想借开辟滇缅商路而侵人云南的结果。1873年云南回民起事失败后,英国庄印度和缅甸的殖民当局倡议组织“探路队”。从曼德勒北上勘查滇缅陆路“各个商业路线”。1874年英国在印度和缅甸的殖民当局组成以陆军上校柏郎为首的“探路队”前往中国云南,并要求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派一多通晓汉语、熟悉中国情况的官员赶到缅甸陪伴“探路队”进入中国。7 月英国驻华使馆向总理衙门索取“三、四名官员”从缅甸进入云南“游历”的护照。时值日本侵台,总理衙门不敢开罪英国,答应了英国使馆的要求。英国公使威妥玛选派马嘉理为翻译前往缅甸迎接英国“探路队”。

    马嘉理于1875年1月到达缅甸的八莫,2月初陪伴“探路队”从八莫启程向中国边境进发,全队连同护送的兵士近200人,引起中国边境居民的极大疑虑。2月21日马嘉理在中国边境蛮允地方被杀,伯郎等受阻返回八莫。这就是乌嘉理案。

    马嘉理案本来是英国入侵云南引起的,但是大力推行对外侵略政策的英国保守党狄斯累利政府,决定借题发挥,阴谋利用这一事件对中国进行讹诈,以攫取更大的侵华权益。3月19日威妥玛向总理衙门提出6条要求:中国和英印政府农员调查滇案,英印政府另派“探路队”入滇,偿款15万两和中英商定办法优待外国公使;免除厘金和解决悬案。其中前3条和滇案有关,后3条与滇案风马牛不相及。这6 条要求构成了英国当时借口滇案而实行讹诈的基础。

    肩廷得知马嘉理被杀后,十分诧异,急忙指令云贵总督岑毓英迅速查办,随后又陆续派湖广总督李瀚章和前总理衙门大臣薛焕前往云南究办。但对英方的6条无理要求,开始则表示断然拒绝。威妥玛鉴于一时尚无强力手段追使清廷就范和列强并不同意英国超出滇案以外的其他要求,所以改变策略,企图首先解决前3条要求。威妥玛以撤使、绝交、用兵相威胁,清廷步步退让,原则上接受了英方的前3条要求。4 月初威妥玛离京赴沪,拟向本国政府进献贯彻侵华要求的方略,并与柏郎会商,以便扩大事态。8 月初威妥鸡由沪返京路经天津,主动找李鸿章商办,企图借助李鸿章追使清廷屈服。清廷也指令李鸿章“设法密探,窥其奢意之处,迎机开导”,倘若威妥玲“有所筹商”,就由李鸿章与丁日昌“相机而行,力顾大局,俾免决裂”。

    ① 《华工出国史资料汇编》,第1辑,第3册,第1043页。

    对于马嘉理案的处理,李鸿章始终主张“委曲求全”,和平了结,避免战争。究其原因,仍不外乎基于”理”与“势”的考虑。首先,他认为马嘉理案“其曲在我”。早在4月间他就得知怕郎带兵人滇之事,认为英国公使威妥玛事先既对总理衙门“隐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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