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高师拜锦鲤
全开。我甚至强迫他给我口了一次。
再度拥抱着开始聊天时,他摸着我的胳膊,忽然问:“这是什么?”一块斑驳痕迹。我说:“大概是个疤吧……”说到一半,忽然反应过来:“不对,这是你留下的!你这个混蛋!”
他搂住我,吻了我。我想,好吧,留点精斑就留吧,当做被学霸开光了。
之前看过一个段子说,一个女生从来没有高潮过,她的一个拉拉朋友替她找了另一个T,两人于是搞了一次一夜情。而这个没有高潮过的女生,一夜竟然高潮了11次,以至于第二天在公司,周一的早晨,竟然面带微笑告诉所有人今天要加油,并且在中午就忍不住再度给那个一夜情对象发了短信,哪怕她是直女。
直到这一天我才知道,原来仅仅靠手指就高潮这么多次,这种事情真的存在,而快感强烈到甚至超过做爱本身。
临走,他又给我叫了个uber,送我回家。我在路灯下吻了他两次,恋恋不舍,但是回头的一瞬间我便知道,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我不喜欢他,我只想和他做朋友。但对于他来说,我作为朋友的价值可有可无。
他是个勇敢的人,在异国他乡靠着自己的力量,一边赚钱一边读书,一点点建立起自己的生活。而我呢?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连勇气都要靠一夜情来充值。
我不会再见他了。我需要努力过好自己的人生。
PS 我回家之后急性膀胱炎了。没有睡学霸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