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员工招聘与录用
请乙方在岗位工作。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90%,乙方承担10%。
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试用期内,乙方请病假10天、事假累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约人:
乙方签约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