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考勤制度
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1)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34%,其计算公式如下:加班薪资=日本薪×034×加班时数
(2)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
(3)新年休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员工一律照此原则办理。
(四)加班工时计算
1、区分为三班与二班制。
2、以上三班或二班的工作,如系锅炉、熔炉及机械操作不能停机者,在每餐时间内得酌留一二员工看守,并应在现场进餐,不得远离工作岗位,违者以擅离岗位论,其进餐的时间可视作连续加班计算。
3、其他工作人员每日均以8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者,其计算方法应扣除每餐30分钟(夜点亦同),即等于加班时间,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进餐时间为加班时间。
4、凡需日夜班工作者,应由各单位主管每周予以调换一次,务使劳逸均等为原则。
(五)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
1、公差外出已支领出差费者。
2、推销人员不论何时何日从事推销,均不得报支加班费。
3、门房、守夜、交通车司机、厨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得报支加班费。
(六)注意事项
1、加班的操作人员超过三人时,应派领班负责领导,超过15人时应派职员督导。
2、公休假日尽可能避免临时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加班。
3、分派加班,每班连续以不超过12小时,全月不超过46小时为原则。
(七)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须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计早退。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八)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九)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时间与平日同。
(十)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
(十一)本细则经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第四节考勤管理实用表格
附表1 员工签到卡
月 日 星期()
顺序 姓名 签到 上班时间 备注 顺序 姓名 签到 上班时间 备注 备注1〖6〗72〖6〗83〖6〗94〖6〗105〖6〗116〖6〗12
行政部 统计 请假人员 出差人员 迟到 旷工人员 应出勤人数 实出勤人数 出差人数 请假人数 出勤率
附表2 员工考勤记录表
项目 出勤 休假 假别 事假 病假 公假 婚假丧假 迟到 早退 旷职 公差 月份日数日数日数日数日数日数日数日数日数日数日数日数一二三
续表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合计
附表3 月度考勤统计表
序号 姓名 出勤天数 假类天数 迟到 早退 出差天数 备注
填写要点:
1、出勤天数依据员工考勤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