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财务控制
不发津贴。
(二)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可以按生产人员标准领取外勤津贴。
(三)工程管理的基建办及业务部室外勘察人员,基建办RSU安装人员、基建管理人员、财务部市内采购员、报关员、行政部食堂采购员等,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津贴1元,(有勘察设计、安装提成奖领取者则停发该项津贴)。
(四)汽车司机的各类补贴另见专题发文。
第六条 其他福利待遇。
(一)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但每单200元以上必须由财务部经理审核。
(二)室主任、各类师以上人员自用石油汽罐,凭据由行政部审签到财务部报销。
(三)本公司工作人员(含合同制职工),每人每月发放洗理费25元、书刊费20元、水电补贴35元、物价补贴73元、粮价补贴20元、煤气补贴45元。
第七条 清凉饮料费(发放时间每年5~10月)规定。
1、发放范围原则上按第六条第三项。
2、发放标准由人事部和行政部按批准预算确定,人数由人事部提供,具体由行政部安排报销。
第八条 员工计划生育按最新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员工服装补贴和发放,参照服装补贴和发放办法,凡是公司正式员工(含合同制职工)每两年发放夏装、冬装各一套。此外管理人员每年发领带一条;生产人员按劳动保护规定时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 对于临时去港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1986)298号文的规定执行。对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1984)财外字第610号文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三、零用金管理细则
(一)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二)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有关规定办理。
5、零用金账户应逐月清结。
(五)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六)本细则经奉准后实施。
四、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