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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肯再“把身体借给他用”
    (1)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个吉普赛姑娘,父母在流浪途中生下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把我寄养给祖母,我从来没有感受过人们常说的母爱或父爱。我一直觉得被父母遗弃了,我的生命感觉从小就不完整。父母伤害了我,他们生我是不负责任的。

    我长得很漂亮,而且很性感,我的身体承受男人火燎燎的目光太多了,成为少女以后,人们说我“具有一种生气勃勃的野兽般的粗鲁的美”。也许这是父母带给我的唯一的生命资产。我原来相信,要是我长得不漂亮,我的命一定更惨。

    结果呢?由于我长得漂亮,我的命才变得更惨。由于我长得漂亮,我的命才与牛虻缠在一起了。

    牛虻流亡时途经我祖母家,他一见到我就对我入迷。本来他只打算歇一下脚,却为了我干脆寄宿在我祖母家,每时每刻围住我转,纠缠我。我迷恋上牛虻的热情和幽默。他也很有学识,懂得好多什么“主义”,还有语言天赋,会写尖刻的文字,有满肚子的故事。同他在一起,我总是被逗得笑个不停。但牛虻只是喜欢我迷人的漂亮、性感的身体和野性的性格,并不爱我。我知道,只是喜欢我的身体和漂亮还不是爱,至少不是我想象的爱。我对爱的美好想象是精神的相互依恋融化在身体的相融中。可是,我并不能把握自己,虽然我知道牛虻只是喜欢我的身体,只要跟他在一起感到愉快,也就无所谓了。

    我离开了祖母,和牛虻一起浪迹他乡。牛虻喜欢唱歌,我喜欢弹六弦琴。我们生活得好愉快,这样一起过了六年。有一天,他突然说要回意大利,当地一个秘密革命团体请他去主办一份革命小报。

    对我们吉普赛人来说,在哪里生活都一样,只要能和自己心仪的人在一起。我随牛虻一起回到他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在那里,人们都知道我是牛虻的情人,但从此牛虻很少与我在一起,常跟他的革命同志们在外鬼混,忙他的事业,不像以前那样纠缠我,只是在需要我时才找我,不外乎抱着我吻我的乳头在我身上四处乱摸与我做爱而且匆匆忙忙。完事后他又去干自己的革命。牛虻常生病,但不像以前那样让我接近他,我总是坐在他的房门外候着。

    我一直爱着牛虻,以一个女人的心爱他。牛虻说这种爱既是伊壁鸠鲁式的又是柏拉图式的,在身体情欲的沉溺中摸索精神的欢愉。他总喜欢对自自然然的事用什么“主义”来说明。我只知道,爱一个人就是晓得他的习惯,喜欢吃什么东西,什么时候想抽烟,爱听什么歌。我就这么爱着牛虻,虽然他对我越来越冷淡,我还是不断劝他,不要卷入革命,那是危险的事。

    (2)

    有一次,牛虻病了,他的革命同志来陪伴他。我实在忍不住,对牛虻的革命同志说:

    “我恨你们这批人!你们到这儿来跟他谈政治,他就让你们通宵陪着他,并且让你们给他止痛的药吃,我呢,倒连在门缝里偷看一下都不敢!他跟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有什么权利上这儿来把他从我手里抢过去?”

    我的生活就这么破碎了。革命是我的情敌,我只想同牛虻过自然的生活,希望他爱我。但牛虻似乎更爱革命。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牛虻那么钟情革命,是一种精神上的刺激还是生理上的刺激?因为革命,牛虻变得对我很粗鲁,颐指气使。连琼玛也看不过去,她对牛虻说:

    “我不懂你既然这样厌恶她,又为什么要跟她同居呢?照我看起来,这是对她的一种侮辱,对于一个女人的侮辱。”

    “难道这就是你所说的一个女人吗?”

    牛虻不承认我是一个女人——那我是什么?

    我陪伴牛虻流亡好多年,作为一个女人陪伴他,我想你们应该不难理解我说作为一个女人陪伴他流亡的意思。他说我不是一个女人,难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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