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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秋天枯叶上的湿润经脉 卡夫卡的小说和他的婚事
几封讨论“孤独的死人”是否可能有婚姻生活的信。其中一封信中卡夫卡对自己的未婚妻说,他平生只想呆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窖的尽头,每天足不出窖。到了吃饭的时候,有人——最好是自己的妻子——把饭送到地窖口。那样的话,他就会写出令自己称心如意的小说,为自己制造出纯净的氧气。

    写作和吃饭——更不要说上厕所,夫妻还是可以各行其事的。但如果夜里俩人不睡在一起,结为夫妻可能就没有必要了。仅仅为了有人送饭,并不非要有一位妻子不可。

    妻子构成一种生活的情调、一种生命的空气:共同生活中相互逗趣、相亲、缠绵、搀扶的空气,与孤独地喃喃叙事的空气不同的空气。卡夫卡在给父亲的信中说,每次订婚前,自己总是翻来覆去想好久。他肯定想到过,若与某个女人结为夫妻,是无法拒绝夜里睡在一起的。卡夫卡学过法律,他当然知道,拒绝与妻子睡在一起,做一男一女的俩人该做、只有一男一女的俩人才能做的事,妻子可以告到法院,让他吃官司。要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卡夫卡只想点着灯看书——当然最好有一个女人依偎在身边,而这个女人(如果是自己的妻子)想与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怎么办?

    小心翼翼的卡夫卡非常细致、审慎,他要在订婚前先问清楚,如果发生这类情形,菲莉斯是什么态度。

    于是,就有了那封与菲莉斯讨论袁枚与其女友深夜夺灯的事的通信。如今只能看到卡夫卡留下的书信,菲莉斯的看法无从得知。不过,对我要讲的故事的主角来说,这已经够了。

    为什么袁枚在深夜时分要与女友、而不是妻子呆在一起?卡夫卡对菲莉斯写道:袁枚非常明智,这关系到夺灯的权利(可见卡夫卡多有法律意识!)有多大。女友意味着,这个女人不是时时都守在袁枚身边,她与袁枚度过的一夜只是“偶然的一夜”,与袁枚夺灯——熄灯做一男一女俩人应该做的事,只是想赢一次。“由于她长得美丽而又只想赢一次”,袁枚与她夺灯就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反而是一次逗趣,有“足够的欢乐”。

    如果是妻子,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妻子意味着时时都厮守在袁枚身边,夺灯的深夜“不是偶然的一夜,而是所有夜晚的一个例子,当然不仅仅是夜的例子,而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例子,这种生活是一场围绕那盏灯的斗争”。女友与妻子的不同,不仅是伦理关系的不同,重要的是权利不同:在夫妻关系中,作为丈夫——卡夫卡清楚得很——自己孤独的权利是受限制的。袁枚与女友没有婚姻契约关系,俩人的相处好像社会学家涂尔干说的有机连带,是情意的相契,无需法律上的契约来拉扯——兴许这里还可能出现爱情。

    没有契约,也就没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爱情与权利和义务毫不相干,所以,女友根本没有(也不必有)夺灯的权利、袁枚也没有(也无需有)必须允许夺灯的义务。这样,与女友夺灯才可能是俩人之间的欢乐游戏。

    至于妻子呢?就让卡夫卡害怕了:妻子有权利,卡夫卡有义务。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妻子则永远有理,她所要求的不是一个胜利,而是她的存在,这不是那个俯在书本上的男人能够给予她的,即使他只是整天整夜装模作样地看着书,心里除了妻子外别的什么都不想,他爱她甚于一切,但恰恰是以他天生的无能爱着她;即使如此也仍然无济于事。

    卡夫卡害怕结婚的原因已经很清楚了:他害怕妻子向他要求自己的存在,结婚就意味着他有义务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卡夫卡清楚,自己无力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否则,他自己的存在就被抹去了。卡夫卡也没有忘记对菲莉斯提到,孤独的“书呆子”的“住所是空空荡荡的,那里没有孩子”突然蹦蹦跳跳出来围住父亲。这无异于说,即便卡夫卡要同菲莉斯结婚,也不能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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