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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自由伦理
个人的意念了。这个少年偏偏没有生气,只是木呆呆地看着雅泽克,令他下不了手。

    雅泽克无意中来到的士站,身边有两个喝醉了酒的男人叫车,的士司机拒载,雅泽克觉得正好送来了一个杀人理由,他跳上的士,说要去两个酒鬼要去的地方。车到郊外,雅泽克取出准备好的绳子勒司机的脖子,再用榔头击打。司机挣扎,想喊叫,雅泽克越勒越紧,令他喊不出来,只发出“咯、咯、咯”的怪声。过一会没有声了,雅泽克以为已经死了,拖他到河边,又听见他发出咕咕噜噜的求饶声。

    雅泽克搬起一块石头猛砸这个人的头,才没有声了。

    雅泽克觉得杀一个人真累。

    雅泽克的辩护律师是刚从法学院毕业的见习律师,人民法庭安排他为雅泽克辩护。自从走进法院那天起,他就觉得,律师是相当尴尬的职业,好像站在一把巨大的剪刀中间,一边刀刃是法理的抽象性,另一边刀刃是个人性情的具体性。

    他学法律本来是为了逃避孤单。好些人以为,生活在人民民主社会不会有孤单,其实不然。许多人都很孤单。人们生活得不诚实,是因为不愿意承认报纸上经常说“亲如一家”的社会中的孤单。见习律师意识到自己的孤单,以为做律师可以接触各种人,可以避免孤单,变得诚实一些。任何一个社会的生活都有正面和底面,像一张胶片的两面,生活在这一面的人不大容易同生活在另一面的打照面。司法制度把生活的正面和底面贴在一起,见习律师想通过律师这个行业去接触生活在另一面不太容易见到的人——比如雅泽克这样的人。

    见习律师到监房去看雅泽克,了解他杀人的动机。

    雅泽克沉默了一阵子,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他有三兄弟和一个妹妹,与妹妹关系最好。她十二岁,上小学六年级,十分活泼可爱。一天晚上,她被汽车碾死了。开车的司机是雅泽克的熟人,那天他们还一起喝酒。那司机饮酒太多,醉醺醺开车把他妹妹碾死了。

    妹妹的死使雅泽克的生活感觉变得晕黄起来,他觉得生活可恨,要找一个人报仇。

    “十诫”上说“不可以杀人”。可是,《旧约》也记着太多的杀人,甚至要求上主出手杀人。“不可杀人”的诫命实际说的是“不可没有理由地杀人”。有理由的杀人是允许的,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从来没有间断过。雅泽克从小就经常看到一卡车一卡车胸前挂着“反革命犯”牌子的男人女人被拉到河边的沙滩去枪毙,从小就经常看小说和电影中讲杀敌人如何伟大、光荣。

    从小看到大,已经习惯了。镇压反革命的时候,枪毙犯人是用步枪子弹打脑袋,有的人民手里捧着一盆清水,等步枪子弹打开脑袋盖后,就跑上去把反革命犯的脑花放在水里过一下趁热吃,说是特别补脑。雅泽克觉得杀人没有什么好惊奇,只要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有正当理由的杀人不仅被允许,而且受到颂扬。枪毙一个反革命犯,他的家属还得付子弹费。

    谁来决定杀人的理由是否正当?

    如果有人侵犯和剥夺了别人的生命,杀这个人的理由就是正当的了。雅泽克觉得为了自己的妹妹杀一个人是有理由的,为这事他想了好久。他没有想到的是,杀死一个人好难,他用那根工业用的专用绳子勒那司机好久都不死……

    见习律师觉得自己碰到的纯粹是一个个人性情的问题。

    见习律师从法学院学到的只是抽象的法理知识,在生活中碰触到的却是人的偶然性情。面临考验的不是运用法理知识处理实际个案的技能,而是运用法理条文的人的良知。雅泽克杀人案让见习律师对自己的职业失去了信心,他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更高的法理问题:对谁做到公正?

    对谁公正是一个伦理问题。

    雅泽克妹妹的遭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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