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夜女子》)——从黯夜一路行来的女人
《黯夜女子》一书其实是一部中篇小说,一九三三年四月分三期登载于当时的《自由杂志》(周刊)上头,小说的副题写道:A Novel of Dangerous Romance,一则危险的爱情故事。
当然,古往今来的爱情故事鲜有不危险的,但,咳,我们晓得并不是这个意思。
关于“墙壁—眼睛—膝盖”
本来,古典推理小说作家是不可以写爱情的,不是说谁有资格如此命令他们,主要是他们本身自绝于爱情:
推理作家相信万事万物皆有其秩序,但爱情却远在秩序之前,来自人性中最原初的混乱。
推理作家服膺理性,偏偏爱情起于激情,因为纯净的理性温度太低,到达不了恋爱所需的燃点。
推理作家肯定事物发生有其缘由,服从于因果律,偏偏爱情是随机的、偶然的、漂流的,而且还很不讲理,讲道理的爱情通常不被看成爱情,毋宁更像某种谈判,或甚至交易。
推理作家仰靠逻辑想事情,但这涵括不到爱情,“墙壁—眼睛—膝盖”这三个字,从来就和三段论或逻辑实证没相干。(墙壁—眼睛—膝盖,all-Eye-Knee,这是“我爱你”的逐字英文音译,据说是多年前琼斯杯篮球赛负责接待美国队的某大会工作人员发明的,至今仍为教授老外准确发此三音的不可逾越经典之作。)
准此,无怪乎历来的古典推理作家动辄彼此相约,别去触碰这烦人的爱情。
然而,以逼近真实犯罪为职志的美国冷硬派作家并不在此限。如果爱情真的经常是人们犯罪杀人的动机的话,那爱情不仅可以写,而且应该要写,所以雷蒙德·钱德勒写了《再见,吾爱》,而汉密特也有这本《黯夜女子》。
只是,这样子绝不意味这些又冷又硬如岩石的作家便从此化为绕指柔起来,终究,他们之所以关心爱情,只因为这道绳索另一端牵扯着犯罪。如此的“犯罪/爱情”小说不可能多甜美可人,它可能注定是哀伤的,就像《再见,吾爱》中那名七尺巨汉抢劫犯和美丽红发歌舞女郎的不匹配爱情;它更可能极其危险,就像《黯夜女子》中这名有幽闭恐惧症的巴西佬和逃亡的红衣女子在黯夜相遇。
憎恨女性的小说
很多人说过,美国冷硬私探小说可能是人类文学史上最憎恶女人的一组小说,这话也对也不对。
也对,指的是早期冷硬派作品中,女性角色的确异样的“凸出”——我们从钱德勒或汉密特小说中俯拾可得,女人,尤其是他们笔下最常出现的金发或红发美丽女人,不仅被动式什么也不做光坐在那里,自然成为犯罪谋杀的原因,她们还主动出击,如朱利安·西蒙斯所说的,“(她们)一成不变地散发吸引力,也一成不变的聪明狡狯,她们修长但有力的身躯简单幻化成蹲伏着等待噬人的野兽,她们有圆而大的眼睛,天真无邪的脸蛋,但她们也会毫不犹豫地一刀子就刺过来”。
简单说,祸都是女人闯的,世界之所以变这么糟这么多罪恶,只因为有了这个称之为“女人”的麻烦物种。
至于也不对,指的是往后的冷硬派作品,并没有因袭两名祖师爷汉密特和钱德勒的“偏见”,从而把“祸水女人”的想法固着下来,五十年后的今天事实证明,这组侦探小说极可能是侦探小说系谱中最肯定女性的一支,甚至出现像苏·格蕾芙顿或莎拉·帕瑞兹基这样十足女权意识的好作品。
女性在古典推理之存在
在政治圈中有个流传已久的讲法,大约是这样子的:如果你不能让别人喜欢你,至少要让他们恨你,千万不能让他们不理你,当你不存在。
我们若愿意思索一下这段状似犬儒的话语其背后真义,冷硬派小说一开始的敌视女性,不能不说是女性角色在侦探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