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薪资设计
骨干职工的流动性,促使职工自发提高技能和多岗位适应性。
缺点:职工要求公司强化培训,推动企业培训费用与工资开支互动增长。
3、管理者薪金制定策略。
(1)对初级(基层)管理者,主要考虑外部人力市场同业职位薪金竞争性。
(2)对中级管理者,主要考虑其资历、经验专长、过去工作贡献确定。
(3)对最高级管理者,主要由企业规模、行业性质、工作绩效决定。
4、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薪资策略。
(1)创业初期,职工尚不稳定,应以公平为主,着力提高企业总体平均工资水平,促进员工安心、敬业。因尚无明显业绩,故工资等级差距不宜过大。
(2)成长期公平与效率兼顾,拉开一定的收入差距,建立相对正规的工资制度,适度用业绩奖励调节。
(3)成熟期和衰退期以效率为主,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以延缓企业生命周期,故应实施拉大收入差异的工资制度。
(4)当企业盈利较多时,可给员工普加工资;企业盈利较差时,可对员工削减工资。
5、国外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企业各级员工大多数(主观上)认为其报酬所得抵不上其作出的贡献。为避免其副作用,企业薪资制度应有一定透明度,可以让职工参与奖励决策,实行集体分配奖金制。
6、当工资制度不公平并难以调整时,可采取其它非薪资方式予以补偿。
7、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定期对工资制度作出评估,并予以合理调整或导入新的薪资体制。在日常运作中对薪资系统明显不合理之处,应及时作出修正。
二、年薪制
(一)适用范围
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一般副职不实行年薪制。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是否适用,由董事会或上级决定;有的按总经理标准减半实行。
(二)报酬模式
年薪=基薪+加薪
1、基薪
主要根据企业效益水平和生产经营规模,以及本地区和本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基薪可在本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4倍以内确定。
2、加薪
国外一般将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如10%)分给管理者,即加薪=企业利润(分档)分红比例。
国内通常由多项工作业绩综合确定,如资产保值增值、工业产值或销售收入增长、工商税收入库情况、安全生产经营、环保达标或优质服务、思想政治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生产经营等指标。
国内国有企业推广年薪制正处于探索中,具体操作上加薪一般封顶,规定不超过基薪的几倍。如上海市加薪可达基薪的1~3倍,经营者收入不得高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4倍。
3、财务处理
(1)基薪直接进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在企业工资总额中顺加。
(2)加薪由企业从税后待分配利润中提取。
4、具体操作要点
(1)利润基数确定:原则上按上年实际完成核算。也可按前2~3年平均数核定。或按董事会经营计划中的利润目标确定。
(2)分红比例分档一般在0.5%~6%,视利润规模而定。
(3)对经营者实行个人资产风险抵押制。
(4)薪资发放:每月按职工人均工资预付,年终考核兑现。
提取经营者收入不能当年全部领回,只能领取一半;另一半作为风险基金存入企业的经营者专户,每年积存,一直到经营者离位,届时将风险基金余额连同按银行同档利率归还经营者。
当经营者未能完成核定利润